夏博義稱和平示威受阻或招致暴力 前副刑事檢控專員批言論不當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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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和平示威是疏導民怨的重要渠道,若市民無法透過和平示威宣洩民怨,最終或會轉向使用暴力。
有傳媒今(7日)報道,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李紹強,上周五(4月30日)致函夏博義,指有關言論令市民誤解有強烈情緒是施以暴力的正當抗辯,批評大律師公會近屆一些有影響力的成員在沉迷於政治意識形態的困局,削弱公會的獨立性。
夏博義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日前收到李紹強的信件,他已私下回覆對方。

李紹強指和平手段亦能造成損害 倡公會把政治思想撇除法律之外

李紹強在信中批評,夏博義的言論是暗示「和平示威不應被法律干預」的錯誤想法。李認為,即使是和平的手段亦能造成損害,例如騙徒能以和平的方式騙取他人積蓄、和平地在珠寶店偷竊、和平地以「警暴」來誘發仇恨,及和平地宣揚不斷以違法行為挑戰法治能維護法治等。

李紹強強調,維持真正的文明和社會進步的是責任、批判理性、互相尊重等,而非暴力,認為有關行為理應由法庭定奪是否犯罪,不應只以行為是否和平來判斷。

他續指,有很多人希望大律師公會能透過譴責非法暴力行為來明確捍衛法治,但公會的做法令人失望。他呼籲公會把政治思想撇除在法律之外,負責任及明智地看待憲政分界,尊重內地與香港不同的發展方式。

修例風波期間曾致函戴啟思 稱公會應避免就政治議題發表意見

李紹強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亦曾致函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質疑公會作為非政治專業團體,卻就社會上具爭議性事件發表意見,會影響公眾對法律專業的信心,從而破壞法治。李紹強當時指,大律師公會必須基於可靠的事實行事,只應發表一般的法律評論,並需持平,亦應避免就政治議題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