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紀念館重開三日遭食環署「查牌」 稱未領公眾娛樂場所牌照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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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六四事件32周年,支聯會日前下午重開六四紀念館,加入新的「八九民運與香港」圖片展,並佈置了當年天安門廣場及維園燭光場景,讓市民獻花悼念。
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據他向職員了解,今午(1日)有數名食環署職員到場,稱場地未有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領取牌照,對方留下聯絡方法。他指,過去10年六四紀念館曾多次舉辦展覽,從未有食環署人員上門,不排除今次涉及政治因素,支聯會需先諮詢法律意見再作回應,紀念館目前會如常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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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回覆查詢時表示,近日接獲投訴稱,有人在旺角道一商業大廈的單位內,未領有所需牌照而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署方調查及取證後,今日(6月1日)向涉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人展開執法程序。

食環署指,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第4條,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公眾娛樂是指《條例》所指的讓公眾入場的任何娛樂,而不論是否收取入場費。須領取牌照的活動包括展覽和表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