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派蠟燭遭民政署發信警告 徐英偉:議員工作需遵從條例要求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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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區議員早前派發蠟燭予市民悼念六四,事後接獲民政事務總署信件,指活動與區議會工作無關,影響地區和諧,甚至可能觸犯法例,鼓勵及協助眾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今(9日)出席立法會大會後,被追問局方會否有跟進行動,徐英偉稱,信中已清楚列明區議員的工作和使用的金錢,都需跟從相關條例要求,若事件有需要跟進的話,將依法處理。

▼多名區議員因派發蠟燭收民政署警告信▼

特首林鄭月娥昨(8日)回應事件時表示,現屆區議會對民政事務總署帶來考驗,又指不少區議員的行為「前所未見」。林鄭強調,民政事務總署屬區議員薪津的管制人員,如公帑使用不當,即不按《區議會條例》使用,「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揹好重飛」,故需作適當回應。

民政署在本月3日曾發新聞稿,指接獲投訴有區議員進行一些與區議會工作無關的活動,又稱有關活動影響地區和諧,或觸犯香港法例,涉違反「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民政署強調,如區議員申領的開支不符《酬津指引》,將不獲發還,亦可能因違反其他法例而負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