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0.1」遊行案判緩刑失議員資格 單仲偕先辭任葵青區議會主席

撰文:吳倬安
出版:更新:

民主黨單仲偕上月因前年「10.1」遊行案,被判囚入獄14個月,緩刑2年。根據《區議會條例》,單仲偕將喪失區議員資格。
單仲偕接受《香港01》查詢時指,由於他被判刑超過三個月,嚴格來說已非區議員,但由於政府需要一段時間,才刊憲其議席出缺,若不辭去主席職務,民政總署等部門仍會視他為主席,甚至仍會安排他主持下月的區議會大會,屆時將會出現技術和法律問題,故避免出現亂象,決定自行辭去區議會主席職務。

+2

單仲偕於2019年「出山」出戰區議會選舉,在「老巢」華麗選區順利勝出,再次當選葵青區議員,更獲民主派推舉,再度出任葵青區議會主席,惟上月因前年「10.1」遊行案被判囚逾三個月,將會喪失區議員資格。

未辭區議員 因判囚當日已非區議員

單仲偕接受查詢時表示,已於日前遞信辭任區議會主席,但未有辭去區議員職務。他解釋,自己於5月28日被判囚逾三個月,嚴格而言,他於當天起已不是區議員,亦不可能再是區議會主席,但政府刊憲議席出缺需時,以街工梁耀忠為例,他於2月被判囚逾三個月,惟政府於5月28日才刊憲其議席出缺。

他續指,由於政府未刊憲議席出缺,若他不辭去主席職務,民政總署等部門仍會視他為主席,甚至仍安排他主持下月的區議會大會,屆時將會出現技術和法律問題,包括該次會議在法律上是否有效等情況,故避免出現亂象,決定自行辭去區議會主席職務。單仲偕又指,提早辭任主席可減少區議會真空期,有助加快推動民生事務。

近日邀約其他區議員吃飯告別 會繼續履行民主黨司庫工作

單仲偕表示,近日開始邀約其他葵青區議員分批吃飯,向同事們告別。本身是民主黨同庫的單仲偕表示,喪失區議員資格後,依舊會繼續履行的司庫工作,短期內不會增減在黨務上的參與。

另外,政府刊憲,由於黃大仙區民選議員鄭梓健和沙田區民選議員黃文萱請辭,根據《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26(b)條,二人的議員席位分別於本月1日和本月4日起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