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前世今生 反23條立法一役最經典 反修例遊行人數屢破紀錄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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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人權陣線通過解散決定,19年歷史劃上句號。民陣於2002年9月12日成立,當時《基本法》23條立法爭議發酵,首任召集人胡露茜與羅沃啟、蔡耀昌等人,就時局交換意見,於是決定成立民陣,由數十個民間團體、政黨組成。
2003年7月,民陣發起反23條立法大遊行,50萬人參與,迫使政府擱置立法,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問責下台。自此,民陣每年申辦「七一」遊行,遊行人數猶如香港民主運動的寒暑表。
直至前年反修例運動,民陣為反修例中堅分子,多次發起遊行和集會要求政府撤回修例,其中6月9日、6月16日兩次遊行,民陣宣稱分別有100萬人及200百萬人上街,打破遊行人數紀錄。

▼民陣歷次七一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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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之初不欲與政黨合作

翻查民陣十周年出版的書藉,記載着民陣創辦歷史。據文章《民陣的演變及角色》,民陣前身是另類回歸聯席,又稱「香港人權陣線」,於1997年成立,由多個小團體和行動者組成,行動、表現亦希望與由政黨主導的支聯會有別,在1997年6月30日,當時的前線動員1000人由中環皇后像廣場,遊行至中央政府辦公室,反對解散立法會和成立臨立會,聯席在遮打花園舉行「大笪地藝墟」,不同人士以不同方式表達政治訴求。

2002年9月,政府宣布就《基本法》23條立法,昔日參與聯席的人士走在一起,希望推動市民關注23條立法。根據首任召集人胡露茜數年前接受《端》訪問時稱,當時感受到時局的逼切性,於是找來人權監察的羅沃啟、蔡耀昌、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30多個團體及人士,舉行了一場碰頭會交流意見,最終與會的團體在碰頭會最後數分鐘決定成立民陣。胡露茜指,當時不想與政黨完全合作,希望民陣能夠從民間角度出發,透過民間力量發出反對聲音。胡當時稱,時任平機會主席胡紅玉也在現場,但在團體決定成立前離開。

▼歷任民陣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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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人數如民主運動寒暑表

民陣2003年發起「七一」遊行,反對23條立法,同時就經濟蕭條、失業率高企、非典型肺炎等議題發聲,最終有50萬人參加遊行,創下香港公民社會的歷史重要章節,間接導致時任董建華兩年後「腳痛下台」,民主派亦因此在2003年的區議會選舉大勝。

自此民陣每年申辦「七一」遊行,從不缺席,遊行人數猶如香港民主狀況的寒暑表,如2004年「七一」發起「爭取07、08雙普選」遊行,大會稱有53萬人參與;2005至2010年「七一」遊行的參與人數大跌,僅有2萬至7萬人。2011年及2012年「七一」,遊行分別以「還我2012雙普選,打倒地產霸權及曾蔭權下台」及「踢走黨官商勾結,捍衛自由爭民主,大話精狼振英下台」,分別有21萬人、40萬人參與。

2014年「七一」,「佔領中環」行動商討過程進入白熱化,多達51萬人參與遊行,學聯及學民思潮在遊行過後,發起預演佔中,近千人在中環遮打道靜坐,警方在凌晨3時清場,511人被捕,包括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時任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梁耀忠。

隨着佔中運動在警方清場下落幕,加上本土思潮興起,民主運動進入低潮,民陣被本土派批評行禮如儀,年輕人不滿民陣堅守「和理非非」理念,令2015年至2018年的「七一」遊行,只有4萬至11萬人參與。

▼2019年七一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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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因「和理非」被本土派狙擊

過往「七一」遊行除了支持雙普選等政治議題,不少市民亦會藉遊行表達多元訴求,例如同志議題、反地產霸權、要求政府解決土地房屋問題等,不少政黨亦會在「七一」遊行沿途擺設街站籌款。

2019年2月,政府宣布修訂《逃犯條例》,民陣成為反修例中堅份子。民陣先於3月31日舉辦首次遊行,只有1.2萬人參與,其後於4月28日再舉辦遊行,共有13萬人參與。6月9日,民陣舉辦反修例大遊行,100萬人擠滿港島。6月16日,民陣再發起大遊行,多達200萬人參與。隨後民陣多次與警方申請舉辦反修例遊行及集會,包括「七一」、「7.21」港島大遊行等。

對於一直被批評「和理非」、「左膠」,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解釋,民陣須恪守「和理非」原則,希望搭建一個大台,予不同階層、身份及年齡的人發聲,「我哋搞合法遊行,老弱婦孺,有唔同階層嘅人可以參與。你試諗下律師點參與非法遊行?公務員點參與非法集會、遊行,佢哋做唔到。好多人佢哋有事業、底線,做唔到不合法嘅嘢,佢哋選擇做合法嘅事情,我哋要滿足只做合法嘢嘅人。」

召集人身陷囹圄 秘書處無人運作

隨着《國安法》立法後,建制派要求取締民陣的聲音不絕於耳,警方社團事務主任於今年5月向召集人陳皓桓發信,質疑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第5條,要求民陣以書面提供6項資料,包括未有再向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民陣社交專頁是否由民陣建立和管理、要求提供民陣由2006年9月至今曾舉辦的遊行集會資料,及要求交代民陣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開支、用作接收任何資金或款項的銀行及戶口號碼等。

陳皓桓當時回覆警方指,根據《基本法》,香港居民擁有結社自由,民陣不認同臨時立法會引入的《社團條例》,更不認為民陣是非法社團,因此不會逐一回應社團註冊主任的提問。他質疑,民陣多次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並與警方就遊行集會開會溝通,如民陣為非法社團,為何警方與多個政府部門一直與民陣合作。

近半年來多個團體相繼退出民陣,包括民主黨、公民黨等,只剩下8個團體會員,加上陳皓桓目前身陷囹圄,秘書處已無法維持運作,而在沒有成員參與來屆秘書處的情況下,民陣於8月15日發聲明,表示已一致決定解散民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