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間7工會自行解散 羅致光:解散前倘違法將跟進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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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界別在反修例運動後籌組新工會,原擬在不同選舉中搶佔席位壯大各自陣營。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質詢時表示,2018年至2020年期間成立的新登記職工會共有533間,截止2021年7月底,已登記的職工會有1504間,而過去三年有7間職工會自行解散。
被問到如何監察職工會在解散過程中有否妥善處置資產,勞褔局回覆時稱,擬解散的職工會必須按已登記會章所訂明的方式及規定,解散職工會及處置所有剩餘資產,並須按相關法律遣散員工及處理債務及稅務等。局方強調,登記局會密切監察職工會解散及處置資產的程序,確保符合會章及相關法例規定。

羅致光指,如職工會在解散前曾進行違反會章或法例活動,登記局及執法部門會作出跟進,具體情況視個別個案而定。(資料圖片)

羅致光指,在2018年至2020年新登記的職工會按年分別有13間、25間及495間,其中獲登記局登記而自行解散的職工會按年分別有3間、3間及1間。局方提及,截止2021年7月底,已登記的職工會共有1504間。

羅致光回覆議員查詢時指,過去三年有7間職工會自行解散。(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稱若接獲涉違《職工會條例》投訴 登記局將嚴肅處理

被問到如何監察職工會是否為合法目的成立,以及進行的活動是否符合會章的規定。羅致光指,登記局採取一系統措施,包括探訪職工會、審理並登記職工會更改會章、審查職工會的周年帳目表以及為職工會理會和職員舉辦課程等,確保取職工會遵從《職工會條例》及會章的規定。局方強調,若接獲涉違反《職工會條例》的投訴,登記局將會嚴肅處理。

羅致光指,如職工會在解散前曾進行違反會章或法例活動,登記局及執法部門會作出跟進,具體情況視個別個案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