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削區議會撥款機制 西貢區主席駁:法例指空缺不礙權力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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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區議員經歷年中的「辭職潮」及近月宣誓後,本港14個區議會的議員不足一半。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明日(20日)將召開特別會議,修訂社區參與計劃及地區小型工程計劃的推行安排,將原本須獲得區議會通過的兩個計劃,改由民政總署、民政事務處和康文署負責撥款。

不過,西貢區議會主席周賢明今日(19日)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強調根據《區議會條例》,議席空缺並不影響區議會處理事務的權力,而區議會程序的有效性亦不會受議席空缺影響。他要求當局繼續向西貢區議會提供相關撥款,讓該區議會依法承擔相關事務和社區活動。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專責處理區議員宣誓。(資料圖片)

政府就今次修訂提出理據,指現行兩個計劃的安排,隨區議會的情況已經失效,考慮到有區議會無法選出主席,亦有市民可能認為把社區的福祉交由餘下極少數區議員決定有欠公允,惟政府認為應如期推展有關工程項目,故作出改由民政總署、地區民政事務處及康文署自行負責撥款的建議。

周賢明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去信,引述政府文件提及,政府於2006年檢討區議會角色及職能,及後增撥資源,推行社區參與計劃及地區小型工程計劃,令過往多年各區,都由區議會負責建議活動及審核撥款申請,由政府官員和部門負責批出及運用撥款的責任,強調機制一直行之有效。

政府民政專員曾多次在會議指區議會議程或某些職權範圍,可能不符合《區議會條例》下的區議會職能。(資料圖片/黃文軒攝)

強調按條例 區議會可就地區工程及活動撥款給意見

周賢明表示,按區議會運作依據《區議會條例》行事,而其中第72條列明,區議會議席空缺並不影響該區議會處理事務的權力,而區議會程序的有效性亦不會受該區議席空缺影響。

他亦指,根據《區議會條例》第 61(a)條,區議會職能包括為進行地區公共工程和舉辦社區活動而撥給有關的地方行政區的公帑的運用,向政府提供意見,故區議會向政府提供意見的法定權利不應受影響。他形容而政府按條例讓區議會承擔地方行政區內的環境改善事務、康樂及文化活動、社區活動等,是政府應有之義和應盡之責。

周賢明籲盡快補選 徐英偉曾稱政府暫無意補選

文末,周賢明表示,由於區議會出現大量議席空缺,而現屆區議會尚有超過兩年任期,呼籲政府尊重機制,儘速進行補選。不過,今年8月,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曾表示政府暫時無意補選區議員,當時更呼籲有需要的市民直接向政府部門求助,又表示認為是時候研究及檢討將來的地區行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