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憂國安法撤港 林鄭:難證真實原因 若行為損國安須憂慮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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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昨(25日)宣布今年底前關閉兩個香港辦事處,並指《港區國安法》下本地人權組織和工會備受針對,「國家安全」定義含糊,人權組織不能免於被政府報復的恐懼。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她無法評論一個組織離港的原因,稱自《國安法》生效以來,不同組織及個人均以《國安法》為由離港,但沒有途徑可證明這是否真正原因。她又說,《國安法》預防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如有人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當然需要憂慮。

林鄭月娥說,《基本法》保障港人結社及集會自由,主要目的並非單是為了拘捕和懲罰市民,而是要預防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如果有個人或組織利用香港散播的訊息和從事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他們當然需要憂慮。」

她說,根據今年6月的數據,在香港設立辦事處或總部的內地和海外公司數目沒有減少,更加突破9000間,有國際和區域法律機構也在香港設立辦事處,顯示《國安法》沒有阻嚇合法的商業活動。

改法援制度 林鄭:防一小撮律師壟斷個案

政府擬修改法援制度,包括刑事案件不再容許申請人選擇律師等。林鄭月娥表示,她今年6月提出由政務司司長檢視法援制度,目的為防止一小撮大律師、事務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壟斷法援個案,並加強法援制度的管理和透明度。有關建議已獲法律援助服務局通過,稍後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將會討論,相信可得到立法會議員的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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