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開招聘公務員學院院長 月薪最高達27萬 列六大條件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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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11月30日)展開招聘公務員學院院長的工作,職位要求列明,須全面和準確掌握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及國安法,需理解國家的歷史、國家近數十年的發展,以及國家頒布的發展方向等。月薪為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即港幣265,150元至273,000元。

政府同時展開公開招聘,以及公務員內部招聘程序。(資料圖片)

須理解國家歷史、頒布之發展方向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設立學院是政府為加強公務員各方面培訓而推行的重點項目,學院院長須履行學院提升公務員培訓的使命,特別是透過提升培訓,使公務員隊伍在確保『一國兩制』準確全面落實方面更好地擔當政府的骨幹。

招聘廣告詳列該職位的入職條件,政府亦已發出內部職位空缺通告,邀請屬實任首長級薪級表第三點或以上、或屬同等職級,並符合入職條件的在職公務員,申請該職位。公務員學院院長一職屬單一職級職系,屬於首長級薪級第六點的職位。獲取錄的申請人(無論目前為在職公務員或外界人士),將按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

根據招聘廣告,申請人除獲聘時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其他條件包括:

(a) 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或深造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具備最少15年與培訓及教育相關的行政/管理/專業經驗,其中最少8年在大型機構擔任領導層職位;
(c) 具備卓越領導、管理及組織能力;敏銳觸覺,洞悉公務員的挑戰、發展需要和機遇,及關乎政府工作的本地、國家和國際事務;以及良好的溝通及人際技巧;
(d) 全面和準確掌握:(i)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ii)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及(iii)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見註);
(e) 充分理解國家的歷史、國家近數十年的發展,以及國家頒布的發展方向;及
(f) 中英文書寫能力優良,並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理解和明瞭中國文化者更佳。
具備下述經驗者更佳:(i)在帶領機構變革或制定員工發展策略方面的豐富經驗;以及(ii)於著名內地或海外院校的工作及/或教育經驗。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視察新公務員學院選址。(資料圖片/政府新聞處)

政府冀明年上半年就任

政府指,申請人除了需要具備大學或以上的學歷、最少15年相關的行政/管理/專業經驗等,還需要具備敏銳觸覺,洞悉公務員的挑戰、發展需要和機遇,及關乎政府工作的本地、國家和國際事務,並需全面和準確掌握《憲法》、《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及充分理解國家的發展。職位申請日期由今日開始,截止日期為12月13日。

公務員學院將於12月成立,院長人選到任之前,院長一職會由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暫時兼任。發言人指,希望可在2022年上半年委任合適的人選擔任院長,以便學院在院長領導下盡早落實各項措施和計劃,以加強、擴闊和深化公務員培訓,並為學院進一步規劃和發展訂下方向。

早前有報道指,明年4月退休的警務處副處長(管理)郭蔭庶傳將出任公務員學院院長。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年6月在立法會上表示,院長人選可以是現任或退休公務員,亦可以是「出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