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拒特赦反修例人士:不符法治 譚香文反駁基本法賦權促換特首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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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中選區候選人譚香文早前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特赦反修例運動被檢控或定罪的人士。林鄭月娥前日(9日)回覆指,特赦是偏離法治原則,強調《基本法》規定所有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作出,不受任何人士包括行政長官的干涉。

譚香文接受《香港01》查詢時批評林鄭廢話連篇,強調特赦權是《基本法》白紙黑字寫明,「依家香港好撕裂,佢哋搞出嚟嘅問題,點可以唔做嘢?」她警告如不修補撕裂,香港將繼續沉淪,無法重新起步,「走嘅走,留嘅,都有修補唔到嘅創傷。」

譚指這種情況相信非中央樂見,林鄭如不聽民意,「唔好連任,換特首唔該!」

林鄭:特赦的要求偏離了法治原則

林鄭月娥覆函譚香文,指收到她的兩封來郵,重申已多次指出法治作為香港成功的重要基石,對干犯法律的人作出特赦的要求偏離了法治原則,《基本法》規定所有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作出,不受任何干涉,無論任何人士包括行政長官,均不會干涉警務處的調查工作、律政司檢控工作及法庭的裁決工作。

有關特赦權列明在《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十二)項,行政長官可行使的職權包括「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譚香文強調,林鄭責無旁貸要釋出善意,然而整個政府都傾向冷處理,「唔夠膽面對運動嘅後遺症,林鄭如果想連任冇可能唔解決,中央都未必肯過佢。」

譚香文稱,如果成功入到議會將提出私人草案要求政府考慮特赦,並會用盡一切方法跟進。

譚香文早前去信林鄭月娥,要求她運用權力,特赦因反修例運動被判囚兩年或以下的人士;被判囚兩年以上但不涉及傷人者,亦應獲減刑一半。至於仍在司法程序、未被定罪者,譚香文倡律政司酌情考慮不提證供起訴。她衷心希望特區政府能釋出善意,讓香港重新起步。

參選九龍中地方選區的候選人,還有民建聯李慧琼和建制派楊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