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林鄭走數|檔案法、獨立檢討修例無影 湯家驊:毋須再揭傷口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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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任期即將屆滿,在位5年滿腹大計,部分政綱順利於任內落實,例如擾攘多年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完成立法,但仍有部分政綱及當選後提出的措施未能落實。林鄭月娥早前亦表明只能落實其政綱的九成,有少量措施未能如期落實。本文將盤點林鄭月娥曾提出但最終未能成事的政策。

修訂《防賄條例》必走數 查錫我:特首應比白更白

林鄭月娥在競選政綱及首份《施政報告》承諾,將盡快解決相關的憲制及法律問題,修訂《防止賄賂條例》,將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擴大至包括行政長官。不過林鄭月娥去年已表明一定不會修改《防賄條例》:「我一定走數」,因做法是「衝着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特首是向中央負責的官員,代表整個特區,某程度上在行政、立法、司法之上,直言:「今日沒有做到,亦不會做,未來的行政長官亦也不應做。」

林鄭月娥日前受訪時表示,政綱中的部分承諾,如修訂《防止賄賂條例》,是因為當初不太了解「一國兩制」而提出,她深切了解後得知有關做法與憲制秩序有衝突,因此也表明不會做。

前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查錫我表示,特首在香港並無豁免被刑事起訴權,《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及10條也有規管特首的行為。他不同意林鄭月娥的說法,看不到修例涉及憲制秩序問題,強調特首應該「比白更白」,「無理由公務員要規範,特首就收幾多利益都得,我唔明個邏輯係邊。」

《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列明:「任何訂明人員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屬犯罪」。查錫我認為,林鄭所指的問題可能出於「未得行政長官許可」 一句,「特首無理由自己批准自己接受利益」,但問題不難解決,只需要由中央委任委員會審批,例如可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行會召集人或立法會主席加入委員會,「如果由中央委任,仲點會涉及憲制地位問題?」

檔案法諮詢完成迄今3年 立法未有進展

林鄭月娥的競選政綱提及:「我重視政府檔案的完整性,並對訂立檔案法持正面態度,當法律改革委員會經廣泛諮詢提交報告後,政府會積極跟進。」法改會檔案法小組委員會2018年底發表諮詢文件作公眾諮詢,2019年3月完成,但迄今三年多,法改會仍未公布有關諮詢報告。當時小組委員會委員李達詩表示,有信心在今屆政府任期內,將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惟至今屆政府任期即將結束,仍未有進一步消息。

朱福強料與國安法無關:或因官場惰性

一直推動檔案法立法的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認為,檔案法立法進度拖延多年,情況不理想,其所屬的檔案行動組今年4月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政府跟進檔案法立法進度。政府回覆指,會確保法改會盡快公布諮詢報告。

被問到檔案法立法拖延會否與《國安法》有關,他指內地本身也有檔案法,相信檔案法與國安法無關,明白任何地方的政府在訂立檔案法也會有顧慮,但政府立法時可自行調整細節,包括封存期限和機密程度等。

朱福強提到,檔案法並非複雜條例,法改會已發表諮詢文件,檔案行動組亦曾向政府提交草擬法案,形容立法是「萬事俱備」,相信至今未能成事,與官場惰性有關,檔案法並非規範人民,而是規管政府、「自己人」,對政府而言亦沒有迫切性,即使不立法也不會「死人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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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提獨立檢討委員會檢反修例成因 難覓人選不了了之

林鄭政府2019年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觸發回歸後最大規模的社會衝突,示威者的訴求之一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暴,但政府一直堅拒。隨後示威浪潮一直升溫,政府同年11月「半讓步」宣布設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審視反修例背後的社會深層次矛盾。

時任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於2020年1月一度聲稱已覓得主席人選,但一直只聞樓梯響,林鄭月娥在同年5月表示,她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依然正面,但原本答應加入獨立檢討委員會的人士因為個人理由改變主意,加上香港正受新冠疫情影響,待疫情、經濟穩定後,政府再考慮如何推展下一步工作。

湯家驊:再討論礙社會復元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隨着社會逐漸回復,看不到為何需要揭開傷口,「過去咗就過去咗」,再討論有礙社會復元,認為應集中精力推動經濟發展及改善民生。

在反修例期間提倡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的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當時提出有關建議,是希望找到問題根源,並非針對某部份人做得好或不好。他認同當時市民的不滿需要處理,但不需要拘泥於形式,即使沒有獨討會,相信政府內部已經就香港深層次問題進行檢討,新一屆政府亦銳意解決房屋等深層次問題。

一手樓空置稅觸礁 商界反對下撤方案

政府2018年6月公布了六項房屋政策新措施,其中一項即為向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徵收「額外差餉」。2019年9月,政府就「一手樓空置稅」向立法會提交草案,法案首讀及開始二讀辯論後,至2020年5月才成立法案委員會,而且在兩次會議後法案委員會便決定終止工作,同年11月政府更加宣告撤回法案。

2021年10月,林鄭月娥回應坊間批評「一手樓空置稅」方案「走數」,她解釋說社會討論後已經覺得「一手樓空置稅」並非「最核心的問題」,因為很多私人發展商在未建好樓宇前一早賣「樓花」。她又認同洋房等一些較「高檔」房屋種類需要「等價先賣」,所以設計法律非常困難。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强指,對今屆政府未能落實「一手樓空置稅」感到少許失望,形容當初林鄭提出六大房屋政策有點「心雄」,現時未能全數落實有如「練功未成」。他認為政府不能以市道不好當理由,因為疫情下樓價亦沒有明顯回落,目前依然是推行「一手樓空置稅」的最好時機,希望下屆政府正視問題,填補漏洞。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本屆政府內無法落實「一手樓空置稅」由很多原因導致,例如受到疫情影響,又稱在如何實施「一手樓空置稅」,包括是否一刀切規範,仍未經議會深入討論,目前時機未成熟,對本屆政府內未能進行「一手樓空置稅」不感詫異。他期望新一屆努力開拓土地和興建房屋,這才是治本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