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部隊開7首長位涉2500萬 警PPRB升格 郭嘉銓料任新助理處長

撰文:蕭博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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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委會通過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紀常會)及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首常會)在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中載述的建議,開設7個紀律部隊首長級職位,涉及開支約2,577.2萬元。

當中建議警察公共關係科升格成公共關係部,不再隸屬支援部,另建議在警務處開設三個首長級常額職位,包括在新設立的公共關係部開設一個職級為警務處助理處長的職位,以及在行動部和資訊系統部開設兩個職級為總警司的職位。警務處助理處長每年開支總額343.3萬元,該薪級點月薪由17萬9,350元至19萬6,050元,兩警務處總警司每年開支總額590.2萬元。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指,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不建議討論這項目,加上沒有不少於三位議員聯名要求推翻該建議,故財委會按建議不進一步討論,並付諸表決,建議於獲立法會財委會通過當日正式生效。

警察公共關係科升格成警察公共關係部,設一個職級為警務處助理處長的職位。(資料圖片)

公共關係科工作量升 增首長級職位作高層次協調

文件提到,現時警察公共關係科由總警司指揮,由警務處助理處長(支援)監管。助理處長(支援)需處理另外兩個屬下部門,即支援科及交通總部的工作,警務處有必要設立專責警務處助理處長的職位,為危機溝通行動、社區參與計劃和公眾教育等提供具體管理和政策指導。

紀常會認同警務處有需要加強人手提升公共關係和社區參與能力。文件亦提到警察公共關係科工作量上升,例如在2019至2020年間,社交媒體帖文發布量增加70%,認爲設立公共關係部反映警務處對有效媒體關係策略及所涉工作量的重視。

新增設的總警司(行動)隸屬警務處助理處長(行動),將領導行動科、重大事故科和爆炸品處理課,協助助理處長策劃和執行反恐行動、抗疫行動及與香港大型發展項目相關行動;新增設的總警司(資訊科技)隸屬警務處助理處長(資訊系統),將領導業務服務科、創新科技服務室及資訊系統部總部,為警務處創科發展提供高層次督導及協調。

郭嘉銓。(資料圖片)

《香港01》率先報道郭嘉銓勢擔任新職位

《香港01》去年11月底率先引述消息報道,警方擬增設「助理處長」職級,專責統領公共關係工作,並會由原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3月升為助理處長(特別職務)(支援)的郭嘉銓擔任該職位。報道指,去年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已透露,多個紀律部隊管方有意增設首長級職位,其中特別提到警隊有數個需「優先處理」的範疇,包括「提升整體公共關係和社區參與能力」。

據了解,警方正籌備增設多一個「助理處長」職級專責統領公共關係,主力警民關係、社交媒體及與傳媒關係,亦有消息指郭嘉銓勢升任助理處長,並料出任該新設的首長位,繼續掌舵公關策略。

郭嘉銓於1998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及行政學系,曾是兩任前一哥副官及機場警區指揮官,亦曾借調到澳洲聯邦警察擔任教官。他在2019年11月由人事部平調警察公共關係科,上場便遇理大事件負責主持例行記者會,亦曾為警隊設「可信媒體」爭議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