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台記者遭射海綿彈 列無法證實 鄧炳強:有改善空間惟未必是錯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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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台記者於2019年採訪反修例示威期間,背囊被警員以海綿彈擊中,但投訴警察課裁定投訴「無法證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早(19日)表示,相信警員基於保護市民的心,已作出最合適的行動,承認其處理手法有改善空間,但未必等於調查結果有錯。

涉事記者質疑與事實不符

鄧炳強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事後已從提醒角度「訓斥」涉事警員,但相信警員的行為是出於保護市民的心,認為當時社會紛亂,警方大部分行動涉及即時決定,難以做到完美,但強調:「有改善空間,但唔等於錯,要尊重調查結果。」

不過,已離職的當事人質疑調查結果與事實不符,會考慮提出覆核。他稱當時警員與另外兩名穿上反光衣的記者,亦出現推撞,認為有需要拍攝紀錄,及讀出警員行動呼號,而片段顯示,當時是警員主動伸手撥開自己,警員從後向他發射海綿彈後,他已轉身表明記者身份,並非警方所指的記者觸碰警員手部或追捕。

他表示,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曾兩度指,會「訓斥」相關警員,因此對調查抱有一定期望,但發現最終結果與警方描述有出入,部分更與事實不符,質疑監警會未有充分檢視影片等證供、或向當事人了解作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