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與港府簽署文件 在港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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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簽署外交部與特區政府《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簽署《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律政司)

中國與多國共同起草並簽署《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聯合聲明》,決定共同發起建立國際調解院。國際調解院將是一個由各方共同協商建立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將為和平解決國際爭議提供一個新平台。

根據《聯合聲明》,籌備辦公室將設於香港,預計於2023年起展開相關的國際公約談判及建立國際調解院的籌備工作。

助香港成為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林定國表示:「我們對在香港特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深表歡迎。這體現了國家大力支持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保持獨特地位,亦標誌着簽署《聯合聲明》的國家對籌備辦公室設於香港特區投下信任一票。我們相信這將加強香港特區作為國家《十四五規劃》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的亞太地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左)簽署《關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國際調解院籌備辦公室的安排》,右為外交部駐港副特派員方建明。(律政司)

為落實《聯合聲明》,外交部與香港特區律政司簽署《安排》,條文包括籌備辦公室的設立、地位,以及該辦公室及相關人士的特權及豁免權。《安排》將在香港特區完成立法工作後生效。

而《2022年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修訂)條例草案》通過後,可使任何關涉國際組織的成立的機構,以及與該等機構相關的人,落實在外交部與港府之間的安排下的特權及豁免權。《條例草案》生效後,政府將根據已修訂《條例》,就相關的附屬法例進行立法工作。《條例草案》將於11月4日刊憲,並於11月9日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