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盧文端:釋法需全面檢視國安法實施情況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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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在報章撰文,指行政長官李家超就海外律師參與《港區國安法》案件,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獲中央堅決支持。他指現時的問題不在是否釋法,而是如何釋法,且要有足夠時間全面檢視國安法在港實施情況。

盧文端強調中央堅決支持李家超就黎智英案提出的釋法要求。(資料圖片)

盧文端在《明報》撰文指,李家超就黎智英案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與中央有關方面密切溝通後的決定,得到中央充分肯定並堅決支持,現在的問題並非是否釋法,而是如何釋法。他指,中央已要求李家超就國安法實施情況提交報告,港澳辦亦提出落實二十大報告中確保落實國安法的要求,因此釋法不可能只考慮國安法案件可否聘請海外律師的問題,而是要全面檢視國安法實施情況,需要足夠時間處理。

遭中央打回頭 由特區自行處理是不可想像

盧文端指,從中央與特區政府的角度,黎智英案被視為「頭號國安案件」,絕不允許有關案件審理受到外來干擾。他又指,從常理上而言,特首不可能自行其是,在未取得中央支持的情況下,貿然提出釋,然後遭中央打回頭,由特區自行處理,這是不可想像的。

因此,對於本地有法律界人士提出由本港自行修例,以取代釋法,盧文端表示,本港終審法院已有裁決情況下,難保不會衍生預料不到的問題,甚至法律挑戰,若再次敗訴,又要回到人大釋法的軌道。因此,只有人大常委會釋法才能確保根本解決問題,確保國安法準確和貫徹實施,也盡可能使一些本來可在特區司法體系內解決的問題,毋須通過釋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