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湯家驊認同人大釋法:但「殺雞焉用牛刀」 可本地修例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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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港區國安法》無條文禁止海外律師來港處理案件,相關問題有需要解決,如果人大常委會最終釋法,他會歡迎,認為屬人大常委會的權力範圍之內,但又指「殺雞焉用牛刀」,香港可以透過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處理。

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解釋,只要在修訂法例中列出法庭容許外國律師辦理個別案件的考慮因素,如案件是否涉及國家機密、律師過往是否敵視國家、香港是否欠缺相關專長的律師等,即可處理問題。

湯家驊認同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但認為「殺雞焉用牛刀」。(資料圖片)

湯家驊:不贊成一刀切禁海外律師辦理國安法案件

不過,湯家驊表示,不贊成一刀切禁止外國律師辦理《港區國安法》案件,否則有點極端,指即使是中國人,也有可能不忠於國家,香港亦有很多持有外國護照的大狀,質疑應否排拒他們處理案件,而且並非所有國安法案件都涉及國家機密,質疑是否需要完全禁止所有外國律師參與。

他又指,法庭早前批准代表黎智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後,社會民情洶湧,通常在民情洶湧下,無經深思熟慮作出的決定都會令人後悔,他認同特首有責任在中央要求下提交國安報告,並建議就狹窄的問題提呈人大常委會解釋,但希望各方不要因為民情或對被告的既有看法,影響制度或大局,應該冷靜思考如何處理問題是最好。

Google 是否違法問題複雜

另外,有關Google無阻止搜尋結果顯示反修例歌曲,會否構成協助誤導他人將相關歌曲當作國歌播放,違反《港區國安法》?湯家驊指是否構成犯罪,涉及複雜問題,指香港並無國歌,可能有人利用Google的情況,上載歌曲聲稱是「香港國歌」,誤導他人在公開場合播放,如果Google本身無能力阻止,就未必構成犯罪,而Google有多大能力可以防止情況發生,有待科技專家分析。

因應接連發生錯播國歌事件,港協暨奧委會上月發出播放國歌指引。(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湯家驊指,法理上如果政府要控告Google,亦只可控告公司的首腦,通常是主席、行政總裁或董事,但他們未必身處香港,雖然Google在港有分部,但有否權力控制搜尋結果亦尚未清楚,政府或須深入了解。

他強調,今次事件涉及國家尊嚴和嚴重罪行,即使執法上有限制,港府也須盡力跟進。 湯家驊建議,可考慮上載《義勇軍進行曲》作為「中國香港國歌」,再透過多人搜尋,成為置頂的搜尋結果。

至於有議員考慮引用《特權法》傳召Google代表到立法會,湯家驊認為無用,指目前最需要解決問題,並非要求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