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梁美芬:非針對一個個案 為豐富本地國安法律制度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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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釋法最快明天或有公布,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指,今次釋法不是針對個別案件,是涉及整個保障國家安全制度,及豐富本港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

壹傳媒黎智英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國安案件抗辯,政府終極上訴失敗後,向中央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人大常委會於27日在北京開始一連四日會議,而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受國務院委託,在首天會議上在作關於提請解釋《港區國安法》有關條款的議案說明。由於會議明日結束,預料屆時可能就釋法問題作出公布。

梁美芬接受《鳳凰網》訪問時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享有解釋權,國安法是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因此必須看立法原意,如何能更好保護香港重大公眾利益,而國家安全正是最重要公眾利益之一。

梁美芬:釋法有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

她相信,中央已就釋法作充分研究,認為釋法有必要性、重要性和有緊迫性。她又指針對今次釋法的批評不合理,強調必須清楚指出人大釋法屬香港法治重要組成部分,是為了豐富香港法制建設過程中,有些東西可能因兩地法律傳統而出現差異,未能充分反映國安法立法原意,作為補充和豐富法律制度。

她強調,今次釋法涉及海外律師能否處理涉及國安法案件,但並不是針對一個案件是,而是涉及整個有關保障國家安全的制度。她認為,釋法後有助香港和國際社會,對國安法有更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