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平均每個項目審28分鐘 陳振英評官員:有啲淨答預備答案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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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委會今日(29日)召開年結記者會。主席陳振英表示,截至今年12月21日,獲財委會批准的項目共有70項,合共涉及1,775億元。

陳振英亦點評官員表現有差異,直言:「有啲要進步......只係喺標準答案到搵自己想講嘅嘢。」

陳振英指出,財委會合共舉行29次會議,總時數約67小時,平均28分鐘審議一個項目。70項已批項目中,37項與工務工程相關,包括威爾斯親王醫院、葛量洪醫院和聖母醫院的重建工程及元朗南發展工程等,合共承擔額約1,007億元。18項非工務工程建議,包括向防疫抗疫基金注資270億元和430億元,以分別推行第六輪紓困措施及「2022保就業」,和涉及68億元的15項人事編制建議。

陳振英否認審議時間短欠監察力

被問到每個項目平均審議時間不足半小時,委員會的監察功能是否不復存在?陳振英強調,不應以時間長短判斷討論是否深入,認為在「完善選舉制度」下,所有議員均是愛國者,議會不需要多餘時間處理程序和秩序問題:「官員、議員可集中討論細節。議員問嘅細節,都充分掌握民情民意,問嘅問題都係公眾關心嘅問題。而官員答問題都更有信心,唔需要處理無理指控、秩序。」陳振波形容議員和官員「各司其職」。

陳振英更不點名評價官員表現,坦言「有差異」。他表示,部份官員僅在「標準答案冊」中,找出自己想答的答案。部份官員則較為「熟書」:「除咗預備嘅答案冊,佢對政策熟悉,佢可以喺答案外,將政策背後理念講出嚟。」認為這些官員可以更清楚明瞭講解政策,讓公眾了解更多。

需討論項目「堆埋一齊」 要求政府改善

近日有不同議員關注財委會的議程編排,指政府在編排議程項目時,不時把多個需要討論的項目放在同一次會議審議。陳振英表示,已要求政府改善安排,盡量於每次會議都編排有需要討論的項目,同時避免將多個需要討論的項目都集中在個別會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