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記者管萬用鉗判囚 記協憂寒蟬效應 保安局斥混淆視聽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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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期間,警方持續多日圍堵理工大學,台灣公視專題特約香港記者鄧卓儒於拍攝時被捕,因管有萬用鉗及鐳射筆,近日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5個月。香港記者協會表示遺憾,認為判決為行業帶來寒蟬效應,對公權力的監察造成制肘,嚴重影響採訪工作.

保安局今日(30日)發聲明反擊,批評記協的指控是「毫無事實根據和混淆視聽」,任何人倡議某類人可以因其身分享有特權,縱使犯法但無須面對法律制裁,是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公視特約記者、香港獨立編導鄧卓儒。(公視)

保安局強調,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法律,重申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新聞和言論自由可以為保障公共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任何人不論背景、專業,都要為違法行為負責,「與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無關,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聲明又指,在香港,任何拘捕和檢控都是針對犯罪行為,與涉案人士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就著鄧卓儒案,「享有獨立司法權的法庭已就案件作出判決」,證明檢控行動有充分事實和法律理據支持,正如判詞所指,記者職責範圍內,並無必要帶備萬用鉗及鐳射筆。

記協昨日(29日)發表聲明支持鄧卓儒,強調相信鄧卓儒「只是進行採訪工作」,倘記者為追尋真相,身赴現場採訪,卻要冒入獄風險,將為行業帶來寒蟬效應,「傳媒無法追尋真相,最終受損的只會是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