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中央港澳辦是職能部門 李浩然:具實權須訂明職責

撰文:黎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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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曾到貴州省息烽縣政府工作的李浩然指,設立中央港澳辦公室,把昔日屬辦事部門的港澳辦變成職能部門,並訂明其職責是配合職能上的重大轉變,因為作為一個具有決策、指揮權力的實權部門,在設置上必須訂明職責。

至於中央港澳辦的權責,他認為不能抽空地看「保障民生福祉」或「督促落實職責」。他解釋「保障民生福祉」是一直有做的工作,範圍不只局限於香港本地。而「督促落實職責」則應與「統籌協調」一併解讀,是指中央港澳辦具備統籌其他部委的權力,有責任督促各方面配合政策。

李浩然參與討論。(梁鵬威攝)

根據公布,組建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承擔在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依法治港治澳、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等方面的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職責,在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基礎上組建,作為黨中央辦事機構。

李浩然本身是清華大學憲法學博士,曾到貴州省工作,擔任息烽縣政府縣長助理,分管教育局、司法局、法制辦、政研室、衛生局等部門的工作。現時為華潤集團戰略管理部總監、戰略研究中心港澳及海外研究室主任。

他指,他不會以「升格」來形容中央港澳辦,認為只屬位置有變化,由昔日國務院內的辦事機構變成職能部門。他解釋,顧名思義,辦事機構只是負責執行,而職能部門則具有決策和指揮權,故必須在部門設置的同時訂明職權。他又指,中央政府對港澳事務已有很多既定決策,如八大中心的發展方向,將會由中央港澳辦去調協不同部委,支持香港的發展。

實權部門 有權有責

他舉例特首率領8名局長訪問北京,特區政府與國家科學技術部簽署有關加快建設香港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合作協議,當中便涉及很多不同部門旳協調與統籌,而一個具實權的職能部門要做好統籌工作,便要有訂明的權責。

李浩然又指,過去以小組形式主理港澳工作,現在只是名正言順地把過去由小組主理的工作,全部納入一個具權力的部門負責。至於現時訂明的職責,李浩然指過去在小組形式主理港澳事務時,這些職責也存在,現在只是白紙黑字清楚寫出來,毋須過份解讀。他指,國家主席習近平多次提及要改善香港民生,「難道還會以為中央部委不理香港的民生情況?」

民生福祉不限於香港民生事務

他又指,而民生福祉也不限於香港本地的民生事務,他舉例不少港人在內地生活和工作,但港人的回鄉證在內地卻未能用作搭乘高鐵入閘,正因內地高鐵系統未能處理回鄉證的晶片,如要改善內地港人的生活便利,便涉及協調多個部門,他問道:「難道這些不是民生福祉?」必須謹記港人不論在香港或內地均是中國公民,中央政府都負有責任。

至於「督促落實職責」,他認為必須與之前的一句「統籌協調」一併解讀,作為職能部門在統籌協調各部委之餘,同時也負督促落實的責任,兩者相輔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