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地經營者讓路發展或要遷出 甯漢豪:可搬到新發展區未動工土地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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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今午(25日)討論如何向受政府項目影響的棕地作業者提供協助,會上多名議員關注發展局有否為受影響的棕業經營者覓地搬遷,亦有議員關注政府的賠償少過搬遷費用,促請政府檢討相關程序。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有需要搬遷的棕地作業者,可利用新發展區未展開工程的土地繼續作業,又指當局明白因經營者遷出時間不一,而導致賠償難以應付搬遷成本,指在精簡發展程序中已有應對方案,將提早給經營者賠償。

有機會改劃棕地土地一半非空置 或未能安置棕地經營者

城規會近日同意將320公頃土地,由現時「不獲考慮改劃棕地作業用途」的類別,改為「較大機會獲批」。不過有議員質疑320公頃的土地中,現時只有135公頃土地為空置,其餘均已有人在土地上經營,擔心未來難以應付大量因政府工程而需搬遷的棕地經營者。

甯漢豪承認320公頃土地當中只有135公頃為空置土地,但強調棕地作業者可利用土地空窗期繼續作業。她續指,有需要搬遷的棕地作業者,可利用新發展區未開展工程的土地繼續作業。

多層現代產業大樓 料2027至28年度落成

她又提到,今年起陸續為3幅鄰近元朗創新園的用地及兩幅位於洪水橋的用地進行招標。當局預計首批多層現代產業大樓最快可於2027至28年度落成,5幅用地可提供合計約72萬平方米樓面面積,當中約22萬平方米可供容納受影響棕地業務經營者。

不過甯漢豪強調,320公頃土地屬於生態價值較低,或鄰近現有棕地作業範圍的土地,雖然土地較大機會獲批改劃為棕地,但不代表可自動獲批用作棕地作業,遷入用地的作業者仍然需要按機制提出規劃申請。

林筱魯質疑賠償「有時差」 甯漢豪允提早發放

另外,選委界議員林筱魯提到政府賠償往往落後於經營者實際搬遷所需費用,形容「有時差」,詢問政府會否進一步檢討,將賠償時間壓縮,或提供借貸,令經營者可繼續順利經營。

甯漢豪指,精簡發展程序中提到只要發展局做好規劃,獲得行會授權收地,當局即可與經營者洽商及發放補償,不用再等工程撥款。加上早年政府為保障自已,會於經營者離場日才發放賠償,但政府現時已發現這方法行不通,明白經營者要有賠償才可作搬遷準備,故未來都會及早向經營者發放賠償金額。

她又在會上澄清指,有傳媒報導指當局過去收回30公頃棕地,但當中僅3公頃土地獲賠償是誤解。她指數據僅顯示了某一個財政年度的現金流涉及3公頃土地,強調在收回的30公頃土地中,當中九成獲得賠償,發放金額涉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