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不影響遊行集會自由 林定國溫提:不能為求目的不擇手段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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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會有時仍對「紅線」捉摸不清。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25日)在電視節目時重申,國安法不會影響遊行集會的自由,不過他「溫馨提醒」,堵路等激進手法或會違反香港其他法律,直言:「不能為求目的不擇手段。」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25日)出席電視節目時重申,國安法不會影響遊行集會的自由,不過他「溫馨提醒」,堵路等激進手法或會違反香港其他法律。(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林定國接受有線電視節目訪問表示,有些工會的人士或會用到較為激進的方法,如堵路等,「我哋都要有個溫馨提示,嗰啲行為雖然未至於會違反《國安法》,但有機會觸及、違反到香港其他法律。」他續指,如堵塞道路妨礙到別人,引起一些混亂的話,當然有一個風險違反一些刑事法律。

林定國又指,自己鼓勵市民爭取權益,形容「合情合理」,但絕不能為求目的而不擇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