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稱不會特別加辣 或參考國安法 設指定法官審訊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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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明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電視台節目上表示,23條的保釋和審訊等制度,應與港區國安法看齊。他解釋,23條與國安法一樣,是處理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故程序和體系一致是合情合理,又認為參考國安法設指定法官是合適的做法。

他在另一電台節目時表示,23條是一份欠下26年的債和功課,但不會特別「加辣」,但會針對當前及可見未來的國家安全風險而制定,「23條唔係懲罰性嘅條款,而是保護性嘅條款。」

林定國表示,23條與國安法一樣是處理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故程序和體系一致是合情合理。(廖雁雄攝)

施政報告提出明年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林定國在電視台節目《大鳴大放》上表示,23條的保釋和審訊等制度,應與港區國安法看齊。他提出,終審法院有相關案例,如保釋方面的安排,已說明是不單止適用於國安法下的4類罪行,其他同樣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罪行,國安法訂下的保釋條款亦同樣適用,故會依據相關原則制定23條立法。

至於23條會否參考國安法設指定法官,他表示,不論是程序和體系都需要一致,他認為如處理的23條都是指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體制上、程序上,如果是相符的,我覺得是合情合理,我會覺得是合適的做法。」

林定國又重申,明白市民關注23條會否對基本人權自由,造成不合理的限制或規範,故會嘗試設身處地從市民角度看,盡量回應市民的關注,「我自己也是香港市民的一部分,怎會不理解、怎會不明白昵?」

《基本法》當初表明,要設立第23條。(資料圖片)

林定國:23條是一份欠下26年的功課

林定國在另一電台節目時重申,23條是港府憲制責任,是一份欠下26年的債和功課,故會盡快在一年內完成立法。被問到欠債多年會否要「還息」,令立法條文更嚴厲,他表示,本港在回歸初期,與現時面對的國家安全風險有很大分別,而法律要有時效性,故23條是針對當前及可見未來的國家安全風險而制定,因此不會特別「加辣」,「23條唔係懲罰性嘅條款,而是保護性嘅條款。」

他又重申,《香港國安法》未涵蓋23條全部罪行類別,並再以「新冠肺炎」疫情作比例,基本法23條涵蓋7類罪行,當中有2類與《港區國安法》重叠,故《國安法》就如打「新冠疫苗」,但他稱世界上不只新冠一種病毒,故保護國家安全亦要訂立其他法律,「唔係話打完新冠就唔使打乙型肝炎,唔會咁荒謬」。

研究將間諜罪納入23條

林定國表示,會研究將間諜罪納入23條立法,但仍要時間研究如何介定相關行為及意圖才屬犯罪,「遲交功課更要交得好,亦都有個持久性嘅」,重申在適當時間會公布及諮詢各方面的意見。

港府早前已表明,會參考不同國家的安全法以制定23條。林定國認為,以英國新訂立的國安法為例就「辣到不得了」,相比之下更顯香港不足,「參考係要參考,但參考唔係抄襲」,他稱會堅持保障人權自由的底線,集思廣益尋找適合基本法、香港人期望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