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懶人包|國家秘密和機密點分?內地三級制 譚耀宗分唔分到?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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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訂立「竊取國家機密」的罪行,特區政府強調「國家秘密」不論重要程度都有責任保護,條文最後決定統一採用「秘密」而非「機密」。究竟如何分辨「秘密」和「機密」呢?原來內地的「國家秘密」分三級,分別是「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視乎重要程度而定,沒有詳細例子。

全國人大前常委譚耀宗被問到一般市民如何分辨「國家機密」及「國家秘密」,他說,人大常委的「國家秘密」文件有註明不能對外公布,形容寫得很清楚,惟一般普羅市民「唔係嗰個專業」,提醒「你攞咗之後仲出去發表、洩露 ,呢個你想話冇罪都好難。」

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1月30日出爐。(潘耀昇攝)

內地「國家秘密」分三級

「國家秘密」在《香港國安法》條文中多次出現,不過在《基本法》23條使用「國家機密」的字眼。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條文,是使用「國家秘密」字眼,並將「國家秘密」分為三級:「絕密」、「機密」、「秘密」。

「絕密級」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1月30日出爐。(潘耀昇攝)

香港不分「國家秘密」層級 劃一禁止竊取

諮詢文件提到,即使是最低級的「秘密級」國家秘密,泄露後也會危害國家安全,一國範圍內的任何地方、所有種類的國家秘密都應受保護,否則造成法律真空構成國家安全風險,故認為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竊取所有密級的「國家秘密」,並統一採用「國家秘密」表述。

全國人大前常委譚耀宗被問到一般市民如何分辨「國家機密」及「國家秘密說,他說,出任全國人大常委時有接觸過「國家秘密」文件,「有註明,呢啲文件係秘密,唔能夠對外,你睇完之後要收返,寫得好清楚,又或者呢啲文件可保留幾耐,有年份添,唔能夠公開嘅。」

一般市民難分?譚耀宗:人大常委文件有註明

政府在諮詢文件都同意「國家秘密」要有明確定義令公眾理解。全國人大前常委譚耀宗今天(31日)在電台節目被問到一般市民如何分辨「國家機密」及「國家秘密」,他說出任全國人大常委時有接觸過「國家秘密」文件,「有註明,呢啲文件係秘密,唔能夠對外,你睇完之後要收返,寫得好清楚,又或者呢啲文件可保留幾耐,有年份添,唔能夠公開嘅。」

難分辨或因「唔係嗰個專業」 若發布「想話冇罪都好難」

譚耀宗說,內地「自己分得到」國家秘密,「呢啲都唔係一般普羅市民......(主持:要一般市民分得到先得喎),無㗎你唔係嗰個專業哈哈,你睇到佢印住秘密同機密,你都無資格去攞嘅,人哋俾你你都小心啦。」他又說,如果不知甚麼途徑得到文件,「你攞咗之後仲出去發表、洩露 ,呢個你想話冇罪都好難。」

基本法23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1月30日出爐。(潘耀昇攝)

七大項「國家秘密」範疇

「國家秘密」牽涉的範疇有七大項,以下任何一項沒有合法權限下披露,便被視為相當可能危害國家安全:

一、國家或香港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

二、國防建設或武裝力量的秘密

三、國家外交或外事活動的秘密、香港對外事務的秘密、國家或香港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秘密

四、國家或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秘密

五、國家或香港科技發展或科學技術的秘密

六、維護國家安全、香港安全或偵查罪行活動的秘密

七、中央與香港之間關係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