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留蘋果日報舊報紙是否管有煽動刊物? 鄧炳強:要合理辯解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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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9日)下午續審議23條。選委界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指,例如有人將《蘋果日報》作紀念放在家,會否成為管有煽動刊物。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刊物何時印刷並不重要,而是管有就需要合理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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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律師:視乎是否符合免責辯護 林定國:並非新法例

草案委員會下午審議「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部份,選委界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指,例如有人將《蘋果日報》作紀念放在家,會否成為管有煽動刊物。

署理首席政府律師梁文豐稱,問題涉及正在進行的司法程序,故僅能以一般情況回應,認為煽動刊物要視乎是否符合免責辯護。鄧炳強指,刊物何時印刷並不重要,而是管有就需要合理辯解,例如「我擺咗好耐,我唔知原來仲擺喺到,目的都唔係做煽動,我唔知道存在」等就可以處理問題。林定國補充指,煽動意圖罪不是新法例,現行法例都已經有。

「製作強烈煽動訊息的雕像」屬煽動意圖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問及,如有氣球印上煽動文字,例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然後放氣球,會否已經屬於發放煽動意圖。如有煽動的雕像沒有文字,又會否屬發放煽動意圖。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認為,放「光時」氣球光肯定是煽動意圖的其中一種表達形式,而製作強烈煽動訊息的雕像有機會屬於煽動意圖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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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煽動意圖罪不阻礙市民強烈發表意見

經民聯商界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指,商會擔心對政府政策提出反對意見會否觸犯條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再表示,要斬釘截鐵地說,煽動意圖罪絕對不阻礙市民表達意見,不影響社會批評政府,香港需要不同聲音,政府需要不同意見令政策做得更好,就算是表達很強烈的意見都沒有問題,反而很歡迎。不過,林表示但如果言論是旨在挑動情緒、破壞安寧就有分別。

學術科研收集材料時沒煽動意圖就不犯法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紹雄指,會有大學科研收集社會意見,其中可能有具備煽動意圖的意見,質疑如管有煽動材料、刊物又會否觸犯條例。對此,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表示,科研收集沒有煽動意圖取得資料、刊物,就不會跌入罪行,覺得是一個合理解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指,2019年有人刻意針對國內同胞,但現時有《種族歧視條例》,會否是歧視而非憎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煽動意圖並非僅僅歧視如「睇你唔起」,而引起憎恨則更嚴重。林定國補充指,被告人沒有主動權選擇所犯罪行,如被檢控就需要視乎客觀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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