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皮膚敏感獲豁免戴口罩 拒戴面罩稱肉酸 網民不安:避無可避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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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迎來第三波,但不少打工仔仍要每日出門上班,只能做足防疫措施自保。有網民就於討論區發文大呻,指有女同事因皮膚敏感,獲上司豁免於辦公室內不用戴口罩,即使勸對方戴上防疫帽亦被拒絕。樓主直指對方衛生意識差,擔心自己或與對方討論公事時「中招」:「一陣出個感染群組就大鑊!」

有網民大呻同事以皮膚敏感為由,在辦公室內不戴口罩,亦無做好其他防疫措施。(資料圖片,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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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民早前於「親子王國」討論區發文,以「同事唔戴口罩」為題發文,指一名女同事因皮膚敏感,指戴上口罩或以其他物品覆蓋面部便會引起不適,獲上司豁免於辦公室戴口罩。然而該同事卻沒有做好其他防疫措施,樓主稱曾勸對方戴上布口罩、透明面罩或防疫帽,惟均被對方以「肉酸、唔好睇」或「誇張」等理由拒絕。

樓主指,近日因工作關係不時要與該名女同事交流,過程中感到非常不安,又指辦公室已有冷氣,同事戴口罩後感不適的情況理應不成立,批評對方缺乏衛生意識,疫情至今都沒戴好口罩,「呢半年佢無中招,真係好好彩」,擔心「一陣出個感染群組就大鑊」。樓主形容,工作時情況「避無可避」,只能盡量與女同事保持距離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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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民看過帖文均批評涉事同事舉動自私,又質疑上司豁免該同事戴口罩是以辦公室內其他同事的健康作冒險,「有皮膚敏感就可以豁免唔戴口罩?咁唔代表佢有無感染肺炎喎?太自私了」、「公共交通工具、餐廳同公司一樣咁高危,都唔明佢地咩思維,當正自己唔會被感染」、「我有同事一話佢鼻敏感唔帶得口罩,公司特登買個面罩要佢戴」。

周四(15日)生效的《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規例》列明,任何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須一直佩戴口罩,惟有5類人士可獲豁免:

1.未滿2歲的兒童

2.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不佩戴口罩的人,如因身體上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不能佩戴或除下口罩,或者佩戴或除下口罩會對該人帶來嚴重困擾

3.登上並非服務中的公共交通工具、進入或身處並非向公眾開放的港鐵已付車費區域

4.該人在合法及有合理必要情況下飲食、服藥或保持個人衛生

5.公職人員在執行其職能的過程中要求該人除下原本佩戴的口罩

然而以上規例只限制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私人地方則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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