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港女「下身這樣穿」被偷拍仲咁做 霸氣反擊KO獲激讚:型到爆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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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窺淫罪】偷拍行為必須杜絕!有港女於社交平台發相發文,指日前在港鐵金鐘站被1名男子偷拍裙底,「1部電話,鏡頭向上,就喺我條裙底」,對方事敗想「縮」,但她即時「爆發小宇宙」抓着對方手腕,大叫「你做乜X嘢呀!」,並取出手機拍攝對方及報警,強調「你唔L好走呀!我報L咗警」,最終警員到場揭發男子是慣犯,「電話入面全部都係其他女仔嘅相」。港女又提醒其他女士遇到同類情況不要害怕,「唔好X驚!你愈驚,佢哋就愈得戚。

事件引來網民熱議,大讚樓主「做得好」,「好堅型到爆,真係唔好放過呢啲pX」、「你好勇敢!」、「智勇雙全!respect」。也有偷拍受害女網民分享自己經歷,「師姐well done!感覺上有人做咗我當年唔敢做嘅事」。

偷拍行為必須杜絕!(資料圖片)

偷拍到時觸犯《窺淫罪》!該港女於社交平台Threads發相發文,指7月14日(星期一)下班時間在港鐵金鐘站「人逼人」,突然感到小腿被觸碰,轉身發現竟有男子偷拍其裙底,「我feel到有嘢掂到我小腿。一擰轉頭,X!一部電話,鏡頭向上,就喺我條裙底!」。

當日樓主穿短裙,被1名男子偷拍裙底。(kiss_tszching/Threads)

港女乘港鐵被偷拍裙底 霸氣擒色狼

樓主表示,男子事敗後想「縮」,惟她怒火中燒一手抓着男子手腕,用盡力大叫「你做乜X嘢呀!」,引起現場其他乘客注意。樓主續說,男子「塊面青晒」,辯稱「小姐你誤會咋!」,她隨即反駁「誤會?我DXXM呀!你部電話塞X咗入我裙底呀!」,並打開相機拍攝對方和報警,強調「你唔X好走呀!我報X咗警」。

樓主指,港鐵月台職員及警察很快到場,揭發這名男子原來是偷拍慣犯。(AI生成圖片)

揭偷拍慣犯 港女籲女士們遇事勿害怕

樓主指,港鐵月台職員及警察很快到場,揭發這名男子原來是偷拍慣犯,「搞咗一大輪,原來條友係慣犯,電話入面全部都係其他女仔嘅相」。

樓主最後提醒其他女士,遇到同類事情不要害怕,「我想同所有姊妹講:信你嘅直覺!唔好X驚!你愈驚,佢哋就愈得戚。我哋着咩衫,都唔係佢哋可以侵犯我哋嘅理由。我噚日(7月14日)真係好X攰,但我冇後悔,因為我知道,我做啱咗」。

網民看過帖文讚樓主「得做好」。(kiss_tszching/Threads)

網民激讚:智勇雙全

網民看過帖文議論紛紛,不少人讚樓主「得做好」,「好堅型到爆,真係唔好放過呢啲pX」、「智勇雙全!respect」、「叻女!唔可以姑息呢啲人」、「你好勇敢!」、「做得好,夠guts + 臨危不亂」、「希望多啲你夠膽直斥其非嘅人,等呢類變態佬唔敢咁猖狂」。

亦有同為偷拍受害人的女網民分享自身經歷,「X我以前都試過!Feel到隻腳冰冰地涼涼地,原來係個變態部電話攝入裙底掂到我隻腳,但當時我仲入世未深,反應唔切,佢最後走咗,之後愈諗愈嬲!師姐well done!感覺上有人做咗我當年唔敢做嘅事」、「叻叻,辛苦你喇。我之前MTR着類似嘅衫Feel到有人隻手喺我膝頭掃上去Pat度,真心嗰排有PTSD,一啲都唔好受……」。不過也有網民質疑事件真偽,「放工時間無其他人拍片擺上網?唔係好信」。

偷拍或犯《窺淫罪》可監禁5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條「窺淫」罪,任何人「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觀察(不論有借助或沒有借助設備)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或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即屬犯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