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150最低消費歧視!小紅書女竟扔$120走人 食店反擊揭內情獲撐

撰文:布萊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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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遊/香港美食】本港不少餐廳食店都設有「最低消費」,但也算是「歧視」?有女遊客在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發相發文,指自己一行3人於香港尖沙咀某小店買了1杯價值115元飲品,結賬時店員要求支付150元最低消費,惟她發現另一枱港女客人「零消費」,質疑是「差別待遇」,遂拒付最低消費,扔下120元就離開,揚言「本人就是1位沒素質大陸遊客,不慣着一點」。

帖文引起網民嘩然,斥責該遊客離譜,「去邊都覺得被歧視係因為自己歧視自己吧」、「知道自己理虧就話人哋歧視佢sls」、「明明menu有寫最低消費」、「咁即係畀少咗錢?」。亦有自稱是該食店店員的網民揭露事件內情,強調「唔存在零消費嘅問題」。

本港不少餐廳食店都設有「最低消費」,遊客來港旅遊時要注意。(資料圖片)

「坐下就收50HKD的小店」。該內地女遊客日前於小紅書發相發文,指她們一行3人到某香港小店堂食買了1杯價值115元的抹茶冰,結賬時店員表示每人最低消費50元,即合共150元,要求「人均50,要麼付150離店,要麼再買咖啡帶走」。

拒付150元最低消費 女遊客扔下120元離開:我就是沒素質大陸遊客

不過樓主稱,她看到對面枱2名港女客人「0消費」,「免費紙杯喝個不停+電腦平板做作業」,質疑店方「差別待遇」,於是扔下120元就直接離去,未有支付最低消費,更揚言「不好意思哈,本人就是1位沒素質大陸遊客,不慣着一點……多送5元小費呢不客氣」。

樓主最終拒付150元最低消費,扔下120元就離開。(小紅書)

網民批離譜:自己理虧就話人哋歧視

網民看過帖文紛紛批評,斥責該遊客離譜,「咪住,佢畀少咗錢?3個人全程坐低就餐要畀150,你畀得120,仲小咩費?」、「去邊都覺得被歧視係因為自己岐視自己吧」、「知道自己理虧就話人哋歧視佢sls,總之1句歧視大X晒」、「明明menu有寫最低消費」、「香港嚟講每人低消先係hkd50算係好抵,咁平都唔捨得其實都幾肉酸」。但亦有網民認為不應設最低消費,「低消50?建議低燒5萬做1單咪回本囉,人哋嗌115蚊嘢要人畀150?」。

樓主最終拒付150元最低消費,扔下120元就離開。(AI生成圖片)

自稱店員反擊 爆更多內情

事件廣泛流傳後,有自稱是該食店店員的網民揭露事件詳情,強調相關港女客人有付款,不存在「零消費」問題,「職員路過。我有喺佢哋落單嗰刻就已經提醒佢哋低消50/人 佢哋好正常咁話ok,我哋再睇下有咩嗌,後面我見佢哋連個冰都食完,就再過去問佢哋,因為佢哋仲未埋單,結果就開始嘈 後面$115嘅冰抌低$120,仲話剩低嗰啲當小費唔使找了。Btw,佢講嘅對面嗰兩個人係學生妹,已經食完,我見佢哋要溫書所以幫佢哋收起咗個冰,唔存在零消費嘅問題」。

目前該內地女遊客已刪除帖文。

網民紛紛批評該遊客離譜。(小紅書)

霸王餐或未付足款項離開或犯盜竊罪 可監禁3年

在香港,未付足款項而離開(霸王餐)屬於刑事罪行。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8C條「不付款而離去」,任何人明知須為任何已供應的貨品或已提供的服務即場付款,或明知被預期須為該等貨品或服務即場付款,而不誠實地離去,並無如所需般或被預期般付款,意圖逃避支付應付的款項,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