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旺角MMA!過馬路爭執 青年被阿伯推出馬路激戰 網民斥謀殺
【旺角/MMA】在馬路爭執相當危險!本港社交平台Threads瘋傳影片,旺角西洋菜街斑馬線有1名阿伯追罵1名年輕男子,年輕男反駁「你㧬(推)咗我出馬路啊!X你老X!」,阿伯即激動「爆粗」回嗆,更用手指「篤」中年輕男臉部,年輕男於是出手還擊,雙方在馬路至行人路互相推撞,阿伯更拾起地上水樽怒擲年輕男,有女聲勸止「唔好打架啊!」。影片最後雙方停手,但仍在隔空互罵,引來途人圍觀。
事件引來網民熱議,有人認為阿伯先出手離譜,「如果後生(年輕男)無講大話,咁一定係個阿伯錯,推人出馬路即係謀殺」、「阿伯手指篤到後生仔,後生仔先至還拖」不過亦有網民認為雙方都有問題,「兩個都躁。阿叔手指指指咁埋,一個恃住年輕就出手」。另有網民感嘆,「而家平均每日全港隨機1場MMA」、「香港人好大壓力」。
「旺角街頭格鬥大賽」。有網民於9月28日在Threads發布影片,顯示旺角街頭有1名阿伯與1名年輕男子疑因過馬路問題爭執,其間「爆口橫飛」,並有肢體碰撞。
【影片直擊】旺角年輕男被阿伯推出馬路爆衝突!阿伯篤臉斥:X你老X!
影片長21秒,旺角西洋菜街惠豐中心對出斑馬線,有1名阿伯近距離尾隨指罵1名年輕男子,年輕男不忿反駁「你㧬(推)咗我出馬路啊!X你老X!」。阿伯聞言火氣更盛,「爆粗」怒罵「X你個老X!」,更用手指「篤」到年輕男臉部,年輕男隨即揮左手「邊錘」還擊,打中阿伯的臉,然後快步離開,邊走邊說「X你啊!郁手!」。
年輕男與阿伯推撞:郁乜X嘢手啊!
爭執間,年輕男背囊跌出1個水樽,阿伯拾起後,氣沖沖追上年輕男,年輕男見狀轉身大力推開阿伯,喝斥「郁乜X嘢手啊!」,阿伯失平衡踉蹌向後倒退幾步。
這時年輕男背囊再跌落疑似雨傘物品,阿伯站穩後急步走近想拾起,年輕男於是推開阿伯撿回雨傘「X你老X」,阿伯出手還擊,雙方大力推撞,有女聲勸止「唔好打交啊!」。
年輕男離開 阿伯從後擲水樽
影片最後,年輕男往遠方離開,阿伯竟從後把年輕男掉落的水樽,奮力擲向年輕男,幸沒有擊中,水樽則掉出馬路。年輕男再度往遠處離開,仍不忿指「你郁手仲喺度話X我!」,阿伯繼續隔空怒罵。
網民斥阿伯離譜:推人出馬路即係謀殺
網民看過影片議論紛紛,有人認為阿伯先出手離譜:
「如果後生無講大話,咁一定係個阿伯錯,推人出馬路即係謀殺」
「隻手指篤到人,又真係好難唔發火嘅」
「呢個阿伯擺明唔夠人打㗎啦,仲要先郁手?是什麼心態呢?」
「啲阿叔真係要留意下,講還講,手指指還手指指,隻手唔好掂到人,唔覺意掂到都俾人當郁手先,就預咗人還手」
「影片清楚見到係個阿伯隻手篤鳩人塊臉先,咁冇嘢好講」
「壞人變老」
不過亦有網民認為無論如何不應使用暴力:
「兩個都躁。阿叔手指指指咁埋,一個恃住年輕就出手」
「勸大家唔好推,1個向後跌死埋就謀殺」
「贏咗場架,輸咗啲裝」
「香港人好大壓力」
「而家平均每日全港隨機一場MMA」
普通襲擊有什麼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普通襲擊」,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1年。另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9條,任何人因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罪行,可處監禁3年。
公眾地方打架可罰款及監禁
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5條「在公眾地方打鬥」,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1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