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索錢買零食不果 放火燒屋殘障姑姑險燒死 爺爺護孫:他還小

撰文:李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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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個孩子」不是萬能藉口!泰國日前有對只有7歲及4歲的小兄弟向爺爺索要20元泰銖(約4.7港元,下同)買零食,因為爺爺未能即時「磅水」要出門拿錢,4歲小孫子竟將着火的柴放到床上放火,當時屋內還有他們患有腦部殘障行動不便的姑姑,之後跑出門外等錢到。爺爺回家時發現屋子起火,馬上跑入屋救女兒及請村民幫手。警方到場時村民已控制住火勢,惟爺爺事發後竟拒絕責備孫子,認為他們年紀還小,天真無邪是無辜的。

泰國1名4歲男童因為爺爺未能即錢給錢買零食,竟然放火燒屋。(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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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於8月11日,武里南府警方接到報案,指有戶村民的房屋起火,單位是單層式建築,警察及消防員趕到時,村民們早已在幫忙滅火,並成功控制住火勢。警方到場發現屋前站了一對7歲及4歲的小兄弟在哭,並承認是他們放火。警方發現起火房間所有電器、衣物等都被燒毀。幸好房屋是混凝土建造,火勢未有快速蔓延。

70歲屋主Lin Jachuenram是2名男童的爺爺,透露事件和孫子索錢買零食有關,事發前孫子們想要20泰銖買零食,但他身上無錢,打算在另1條村工作的妻子領錢。之後爺爺叫孫子們留在家中等待便踩單車離去,當時屋內還有患腦部殘疾行動不便的女兒,亦即2名孫子的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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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回來時發現孫子跑出了家門,便將錢交給孫子讓他們買零食,之後發現屋子升起濃濃黑煙,趕回家時屋內已起火。他一度趕跑入屋想抱走殘疾的女兒,但因為女兒很重搬不動,便呼叫鄰居幫忙。

警方指,火警起因是4歲的小孫子不滿拿不到錢,將火爐內已經點着火的柴放到床上引致。爺爺受訪時稱幸好他及時發現火警,不然行動不便的女兒可能會被活活燒死,不過,他說不會就事件罵孫子,因為他們年紀小小還是天真無邪,都是無辜的。有同村的村民認為,4歲男童很可能是看了不知道什麼劇集,才會模仿將着火的柴放上床,並不知道這樣會令屋子起火。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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