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媽得$40萬欲購$300萬居屋 盼獲兩女資助 阿女:支唔支持好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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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買樓 / 居屋】不少公屋戶會以綠表申請居屋或綠置居單位,望一圓業主夢,但亦有人認為因公屋租金低廉,做了業主反而「不化算」。有女生在網上分享指,其住在公屋的母親欲以綠表資格購買約300萬的居屋單位,惟自己只有40萬元儲蓄,因而希望家人給予資助,樓主對此卻有所保留,怕母親百年歸老後會有麻煩,遂問網民怎樣做才好。

有網民分享指,其住在公屋的母親欲以綠表,購買約300萬的居屋單位,惟只有40萬元儲蓄,因而希望家人給予資助。(示意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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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民在親子王國討論區發帖,指母親正在住公屋,近日提出欲以綠表計劃購買居屋,目標單位約200至300萬元,惟她只有40萬元積蓄,遂向樓主和其家姐求助,「佢可能想睇下家姐和我可以出到幾多錢盡畀首期,再睇下點供」。樓主補充指,本來與家姐都各有地方居住,不明白母親為何有意買樓,而且擔心母親百年歸老後,「層樓點搞? 」。

帖文引起網上熱議,有網民認為老人家住公屋已足夠過世,「唔係為仔女置業一般唔會想臨老先來供樓」,又指如果母親沒能力供樓,絕對不應該幫手,「40萬好心做棺材本,仲搞咁多嘢做乜」。

不過有人則支持樓主資助母親買樓,「始終會升值,百年後兩姐妹可以分咗佢,有得賺,公屋就無得留俾你哋」,認為樓主有能力的話值得投資。有網民亦指如果擔心兩姊妹日後有爭拗,可預先商量並着母親訂立平安紙,「最緊要傾掂數同埋寫低佢大家簽字,唔好到時嘈咋」。

按目前規定,綠表資格的居屋或綠置居單住戶主一旦去世,其遺產承繼人如本身沒有物業,把單位作自用仍無需補地價,即是繼承了戶主的資格。但是,如遺產承繼人是居於公屋房屋,包括公屋或居屋業主等,則有可能因不可享有雙重福利為由而不能以免補地價身份承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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