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食客未出示針卡經理嗌報警?大家樂澄清:當時咁處理

撰文:卡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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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已於5月31日起實施,一般市民要進入餐廳堂食時都要打齊三針,但接種第二劑疫苗未夠6個月者現有「疫苗通行證」仍有效,直至6個月限期屆滿。有網民就分享食肆內的防疫奇景,指目擊大家樂女經理在食客用餐期間,檢查疫苗通行證,當有人不能出示時,即高呼報警,令不少食客未用完餐就慌忙逃離。大家樂回覆《香港01》查詢指,紀錄顯示員工事件中沒有報警,檢查期間,員工亦沒有大聲呼喝或不禮貌對待顧客,只重申按政府要求執行防疫措施。

有網民表示,某快餐店的女經理在食客用餐期間,檢查疫苗通行證,當有人不能出示時,即高呼報警。大家樂回覆指,紀錄顯示員工事件中沒有報警,亦沒有大聲呼喝或不禮貌對待顧客,只重申按政府要求執行防疫措施。(FB「公務員secrets」圖片)

有網民投稿至facebook專頁「公務員secrets」,指有次在下午茶時段於大家樂用餐時,見到分店女經理拿着手機逐個掃描食客的疫苗通行證,其間有人不能出示,她立即高呼要求同事協助報警,又向全場食客大聲表示,「嗱,大家睇到啦,閉路電視都影住,我係分店經理XXX,編號XXXXX,呢位先生唔合作出示唔到疫苗通行證,所以我已經報警處理,大家可以作證」。

話音未落,樓主形容食客立即雞飛狗走,「有人下午茶餐吃了少許,凍奶茶飲了大半,已經離座狼狽而逃」。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已於5月31日起實施,一般市民要進入指定處所都要打齊三針。(資料圖片)

帖文引起網上熱議,有網民認為經理做法略嫌過火,若食客未能出示可請他離開,毋須驚動全場,而且更有浪費警力之嫌,「不能出示最多咪走囉」。但亦有人指有食店被查出有食客不能出示疫苗通行證或沒有掃描安心出行,即被罰停業14日,令他們損失慘重,認為食肆強硬一點也是無可厚非。

不過有網民就質疑,條例規定未能出示「針卡」人士不能進入處所,如果該食店在食客用餐時才檢查,做法有漏洞,一旦遇上政府人員巡查同樣會被罰,「你未做好檢查把關,畀客在堂食?係咪失職?」。

大家樂回覆《香港01》查詢指,集團昨日(3日)得悉有顧客曾到大家樂分店,掃瞄「安心出行」後表示要尋找針卡,購票後補回驗證。員工跟進屢次查詢及提示顧客補回掃描針卡不果,於是禮貌地勸喻他只可購買外賣,不能堂食。該顧客表達不滿後轉外賣離開。

集團翻查紀錄,員工沒有報警,檢查期間,員工亦沒有大聲呼喝或不禮貌對待顧客,只重申按政府要求執行防疫措施,也沒有在顧客用餐時檢查其他顧客之疫苗通行證。

大家樂強調,全線分店均已在入口擺放「安心出行」二維碼及驗證針卡的二維碼掃描器,堂食顧客需於進店時完成掃描「安心出行」及針卡。如果顧客未能配合現時「疫苗通行證」的堂食要求,員工會禮貌勸喻顧客購買外賣。

根據第599F章就餐飲處所發出的「疫苗通行證指示」,到訪指明處所人士須按指明方式接種疫苗,否則不得進入或身處該些處所。處所負責人如違反指示下的要求,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到訪者若違反規定,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或被判處第3級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