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察深水埗十字路口 市民:點解四邊綠燈不可斜行 促設斜行線

撰文:何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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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18日)起進行全港大型執法行動,打擊行人亂過馬路,位於長沙灣政府合署對出的十字路口,昨日有途人於亮「綠公仔」期間「打斜」過馬路,被警方票控罰款2000元。

《香港01》今日(19日)上午重返現場視察,每逢十字路口四邊亮「綠公仔」,不少人都會打斜過路,當中有人推BB車、有輪椅人士、亦有不良於行的長者以身試險。

有途人稱過往曾遭警方警告,但因為方便不欲浪費時間所以打斜行,又稱「唔知道四邊綠燈打斜行係違法,過咗十幾年都係咁過馬路」,也有途人認為罰款太重,反問:「點解四邊綠燈唔可以打斜過呢?」建議政府加設斜行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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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日上午10時到長沙灣道欽州街交界十字路口觀察,當四面行人過路亮起綠燈時,四邊的車輛都要停低,每次都有超過十位行人打斜走過馬路,當中有人推着BB車、有輪椅人士、有行動不使的長者,亦有人趕在最後一刻打斜跑去對面。

市指打斜過路較快 認為罰2000元太重

市民Ivy指,並不知道在四邊均為綠公仔下打斜過馬路屬違法,她稱「過咗十幾年都係咁過馬路」,認為這樣過馬路就罰2000元罰則太重,她又指:「2000蚊生活費嚟計,你估(收入)係一哥咩?」她又透露,自己雖然曾經被警察口頭警告,但仍選擇打斜走過馬路,因會較快。

街坊稱黑點 常有交通意外支持執法

吳女士指,因為趕時間再加上見其他人都打斜過馬路,所以都會打斜過,她表示,既然四邊均為綠燈,相信打斜走過馬路並沒有問題,政府對此就罰款2000元,實在太重。

陳小姐稱,打斜過馬路比一般過路「快好多」,毋須等兩條紅綠燈的時間,可以節省一至兩分鐘。她同樣認為罰款金額過高,應減低至1000元,亦應該先予以口頭警告再罰款。她質疑:「其實四邊都綠燈,點解唔可以打斜過呢?」希望政府可以加設打斜過路的黃綫綫,認為可仿效沙田做法,「有就最好啦」。

街坊朱女士指,這一帶經常發生交通意外,有很多人,特別是長者都不遵守規矩亂過馬路,她又指,這個十字路口是交通黑點,因此支持政府應執法打擊市民亂過馬路,但她亦覺得罰款對於長者來說過高,希望能先予以口頭警告,屢犯才罰款。

沙田早前推出首個「打斜」過馬路試點。(資料圖片/黃浩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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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沙田及尖沙咀有「打斜」過路試點

警方昨日全港捉拿亂過馬路市民,長沙灣道欽州街交界十字路口並沒有打斜過馬路的黃色綫,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行人即使在四邊均為綠燈的情況下,須按照地面黃色綫過馬路,未有遵從即屬違法,一旦被票控,罰款2000元。

運輸署現時選定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路口,及尖沙咀加拿分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作為推行日本東京澀谷式的「對角行人過路處」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