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不滿女兒狗隻在家大小便 木棍擊狗洩憤 官斥自私囚4周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71歲男保安員於去年7月,疑因不滿女兒愛犬在家隨地大小便等,在與太太因飼養問題爭吵後,用木棍襲擊愛犬三下致其抽搐。保安員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21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余俊翔裁判官斥責,被告用如此方法洩憤是對生命極之不尊重,行為極為自私,且涉案狗隻案發時未有失控或襲擊他人,卻遭被告使用木棍襲擊,認為被告的行為一定預謀,判囚4星期。

被告鄧錦明(71歲),承認於2023年7月14日在土瓜灣住所內,以木棍使芝娃娃狗隻受傷。

被告鄧錦明在九龍城法院承認虐待女兒的芝娃娃,被判囚4星期。(資料圖片)

女兒翻看閉路電視揭發

案情指,被告的女兒在家中飼養涉案芝娃娃已有逾12年,期間家人不時因狗隻飼養問題爭執。及至案發當日,女兒發現芝娃娃抽搐,帶到獸醫診所後診斷有癲癇等。女兒事後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被告曾用木棍打了芝娃娃3次。

指狗隨處大小便不衞生兼增其滑倒風險

余官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案發時與女兒不和,對於女兒在家飼養等芝娃娃感不滿,認為該芝娃娃經常隨處大小便,不衛生亦增加被告滑倒的風險。

案發時狗隻無失控亦無襲擊人

相關片段顯示,芝娃娃案發時在女兒的房間坐下,期間未有失控或襲擊他人。被告卻突然開門用木棍襲擊,其中一下擊中芝娃娃的頭部,牠隨即出現抽搐和癲癇。

認為狗隻抽搐與受襲有關

獸醫指雖然該芝娃娃在過去亦曾出現抽搐和癲癇情況,惟牠在事前6個月均未出現相同情況,原本亦毋須服藥,但在被襲擊後出現即時抽搐。余官因而接受芝娃娃案發時的抽搐和癲癇是由被告的襲擊引起。

官斥極不尊重生命

辯方指被告與太太案發前一日曾因狗隻飼養問題爭執,他才會用木棍打狗洩憤。余官認為不論狗隻屬於女兒或陌生人,被告都不應用如此方法洩憤,斥其行為是對生命極之不尊重,極不負責任和自私。至於被告很大機會因本案失去工作,與女兒的關係更因而變得更難修補,余官認為這是由被告自己一手造成。

該芝娃娃今年1月離世

余官另透露,芝娃娃今年1月離世,由於此非案情一部份,故不會納入量刑考慮。余官認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案發時使用木棍作為武器,有一定預謀。雖然芝娃娃無表面傷痕,但事後出現抽搐和癲癇亦屬傷勢嚴重,判被告入獄4星期。

案件編號:KCCC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