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元朗站襲擊案 43歲白衣人認罪囚55月 家屬聞判說:黐線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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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鐵站721白衣人襲擊事件,至今8名白衣人暴動等罪,早前再有一名43歲司機承認暴動及串謀傷人罪。辯方求情稱司機「身材高大,頭腦非常簡單」,又指他還押期間在獄中被打,但明白這是犯罪帶來的後果。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鄧兆雄指被告當晚參與整場暴動,並曾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入閘,顯示他有一定帶頭和指揮行為,判他入獄4年7個月。有被告親屬聞判不滿,並在庭外說:「出嚟個幾鐘就7年(量刑起點)」、「黐線」等。

被告鄧兆雄(43歲,司機),承認暴動及串謀傷人兩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於同日同地點,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事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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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本案還押與女友分手

辯方律師早前求情指,被告原本打算與女友去年結婚,但因本案擱置婚期。律師今再補充指,被告於去年11月還押期間與女友分手,女方自此並沒再探訪被告。

被告曾向其他白衣人招手

鄧官判刑時指,被告當晚完整參與721白衣人暴動,連同白衣人一起進入元朗站,向閘內人士叫罵及挑釁,又跳入閘內襲擊市民,隨後追趕黑衣人至月台,手持藤條威嚇車廂乘客;被告又曾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可見他有一定帶頭及指揮角色。

上訴庭指事件與「私了」無異

鄧官援引另一白衣人案的判辭,當中一名被告林啟明曾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上訴庭認為當晚白衣人襲擊事件與「私了」無異,行為純粹宣洩仇恨,因此拒絕林的保釋申請。鄧官考慮上述案例後,認為兩罪量刑起點應定在7年監禁,被告認罪並自2012年起做義工,扣減至4年7個月。

涉案影片達1000小時認為檢控未有延誤

辯方求情稱檢控延誤,因警方事隔2年半才初步辨認被告身份,去年才正式拘捕他。鄧官指理解涉案影片繁多,時長逾1,000小時,認為本案調查、警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等過程均屬正常合理範圍,沒有延誤;辯方亦無證據顯示被告從事發到被捕期間,有善用時間更生自己,故此不會獲得額外扣減。

案件編號:DCCC 93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