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父認姦22歲輕度智障女兒 辯方指被告智商亦偏低 案押後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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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涉於2年前在屯門住所,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姦輕度智障的22歲女兒,期間女兒曾反抗但不果。女兒其後向母親透露遭父性侵,事件報警。無業漢今(2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法官把判刑押後至9月17日,待索取無業漢的心理報告。

辯方指被告智商偏低

被告LCK,61歲,無業。他承認於2022年7月4日,在屯門某單位強姦X(案發時22歲)。法官庭上指,根據辯方的書面陳詞,被告的智商偏低,但未曾作專業評估,法官遂決定替他索取心理報告。

被告LCK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22歲輕度智障女兒。(資料圖片)

被告與妻已離婚

案情指,被告和妻子於2005年離婚。他和輕度智障的X同住屯門涉案單位,妻子則和X的胞兄居於深水埗另一單位。於2022年7月5日,X致電母親,指遭被告觸摸私處,想要離家。母親遂叫X收拾個人物品,到其深水埗單位。母親再問X發生何事,X透露曾經和被告性交,事件因此報警。

被告未有使用安全套

X在錄影會面稱,她於案發日晚上躺在蓆上,全身赤祼的被告走向X,脫去她的衣服。被告吻X的胸,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把X強姦,令她感痛楚。X表明拒絕,又嘗認推開被告,均未能阻止對方。

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否認指控。

案件編號:HCCC24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