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3男封鎖區被截裁暴動罪成 1男稱為客戶安裝路過脫罪

撰文:賴琦
出版:更新: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同年11月有大批示威者佔領理工大學後,遭警方圍堵,有網民發起「圍魏救趙」,在港九多區示威以分散警力,警方在同月18日於旺角及油麻地一帶拘捕213人,並分17案審理。最後一案4名不認罪的被告,早前接受審訊,今(2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梁嘉琪裁定其中一名開網店,辯稱當天為客戶安裝工作,路經該區被捕的被告罪名不成立,其餘3人均罪名成立,並把3人還押至6月8日求情及判刑。

4名被告:陳力圖(21歲,學生)、鄭子峰(23歲,無業)、鍾子杰(28歲,經營網上店舖)、何頌賢(20歲,學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其中,鍾子杰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2019年11月理大的示威者曾與警方有激烈衝突。(詳看下圖)

+13

一被告稱召妓離開時遇示威者

4名被告審訊時均有不同辯解,被告陳力圖稱當日打算與友人到旺角食放題及做足部按摩,從而途經現場;被告鄭子峰則稱打算到廟街及西貢街光顧色情按摩場而到該處;被告何頌賢則稱當日在案發地點內一大廈召妓,打算於凌晨時分往接女友放工時,在離開大廈時遇上示威者阻礙離場;鍾子杰則稱當日為一名有單位在該區的客戶作安裝服務後,約晚上11時許離開時被截獲。他們均稱有參與暴動的意圖。

官指其中3名被告證供有矛盾

梁官審視各人的證供後,認為陳、鄭及何的證供並不可信,且前後矛盾,認為他們當日到現場是為參與暴動,故裁定他們罪成。

通訊記錄顯示鍾解釋合理

然而就鍾的說法,梁官根據鍾手機的通訊記錄,發現他與當日接觸的客戶,早在同月8日已有聯絡,亦有相約當天作安裝服務,期後他與該客戶的聯絡時間,認為鍾聲稱當天相約時間曾到訪該區是為客戶安裝,其說法有可能屬實,故裁定鍾罪名不成立。

警方估算示威者投擲251枚汽油彈

案情指,2019年11月11日起,理工大學遭大批示威者佔領,其後警方封鎖校園。11月18日,有網民發起「營救」理大內示威者,晚上大量示威者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警方對峙,他們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用鐳射光線照射警方、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致車道多處著火等。警方估算示威者在案發期間至少投擲251枚汽油彈。

封鎖區拘捕213人

警方作多次警告後,發射催淚煙等彈藥以驅散及逼退示威者,惟示威者未有散去。警方終於晚上11時26分展開圍捕行動,示威者四處逃散。隨後警方設下封鎖區,範圍由窩打老道向北延伸至咸美頓街,以碧街分成東西兩邊,並成功在封鎖區內截獲213人。

案件編號:DCCC 44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