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棄病犬工廈死後亦不理 稱有為狗燒香 官斥不負責任囚4周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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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工人原與女友共同飼養鬆獅狗,兩人分手後,運輸工負責照顧狗隻,他涉把狗隻放置在葵涌一棟工業大廈空置單位,至狗隻去世亦未處理屍體,保安員發現時屍體已腐化餘下白骨和鬆毛。運輸工被捕後認知狗女有病但無帶牠看醫生,但知狗女死後有為牠燒香。他今(11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放置腐肉及發出惡臭的物品在私人財產上罪,裁判官指運輸工極不負責任,並說:「佢識唔識自己去睇醫生?你無能力唔好養。」又稱難以想像狗女去世前面對的孤獨,形容案件令人難受,判運輸工監禁4星期。

被告余凱杰,31歲,運輸工人,被控於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在葵涌葵順工業中心3樓一空置單位放置腐肉及發出惡臭的物品。

被告余凱杰在西九龍法院認罪,被判囚4星期。(資料圖片)
鬆獅狗身上長有長毛。(VCG,圖非涉案狗隻)

狗屍被發現時已腐化得無法化驗

案情指,被告和女友在青衣一單位共同飼養涉案的9歲狗隻。兩人於2022年5月分手,女友遷出單位,狗隻由被告獨自照顧。2024年1月15日早上,保安聞到涉案單位淋浴間傳出臭味,強行進入單位後發現狗屍。屍體已腐化至只餘下皮毛和白骨,沒有軟組織。由於嚴重腐化,已無法進行化驗。漁護署從狗隻遺下晶片,確認被告的前女友為登記狗主,遂聯絡前女友,她繼而報警。

認無處理狗屍但偶爾會為狗燒香

被告於翌日被捕,他在錄影會面稱,由於居住空間有限,他知涉案單位空置,故把狗隻帶到該處。於去年11月,他見狗隻沒有胃口,兩天沒有進食。他沒有帶狗隻到獸醫。第三天見狗隻已死。他沒有處理狗屍,但偶爾會為狗隻燒香。

控方稱已過虐畜罪的檢控時限

裁判官溫紹明問及控方,為何不控以殘酷對待動物罪,控方指,現時已超過檢控時限,又因屍體已腐化,無法檢驗其死因,因此決定控以現時的控罪。

裁判官溫紹明稱難以想像狗隻逝世前面對的孤獨。(資料圖片)

官指明知狗有病不理與虐畜無異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求情稱,後悔沒有處理狗隻的身後事,望法庭輕判。溫官指,不認為有人會如此棄置狗隻屍體,相信被告把狗隻留在該單位,不理其死活,被告否認。惟溫官續質疑,被告明知狗隻患病仍不帶他求醫,與虐待無異,謂:「佢識唔識自己去睇醫生?你無能力唔好養。」

難想像狗隻去世前面對的孤獨

溫官判刑時指,此案是法庭處理的案件中,最令人不快、相當難受的案件。根據案情,被告知悉狗隻患病,但未帶牠看獸醫。被告聲稱知悉狗隻去世,卻未有處理,除了對狗隻不負責任,亦未有考慮公共衛生。溫官坦言對被告的說法半信半疑,即使接納被告的說法,案情仍是惡劣,難以想像狗隻去世前面對的孤獨,死後長時間無有人理會。

溫官又指,現時控罪是控方無辦法中的選項,該罪是處理公共衛生問題,超越控罪一般會處理的情況。溫官認為判囚合適,判被告入獄4星期。

案件編號:WKCC302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