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受勞工法例保障 有薪病假不准解僱 協會兩貼士予僱主減風險
在港工作11年的菲傭Noelyn在去年確診患上乳癌,她稱聽從僱主的建議,接受乳房切除手術,但無阻病情惡化,最終選擇接受化療,豈料僱主當晚將她從家中趕走,於是向平機會控訴,指控僱主涉嫌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並向勞工處提民事訴訟,要求僱主支付她在病假期間工作的欠薪。
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海外僱傭中心董事張結民表示,外傭在有薪病假期間不得解僱,但僱主可私下與外傭商討解約方案。他並建議僱主應為外傭購買全保及安排基本驗身,一旦外傭不幸患癌或發生意外,也足夠應付在公立醫院治療的開支,包括住院及覆診等。「所以最緊要就係買全保,同埋基本驗身就足夠喇。」
為外傭購買全保︰大吉利是死咗送返去都包埋
張結民表示,由於本港並無外傭相關法例,因此外傭與本地打工仔分別不大,同樣受僱傭條例保障;惟不同之處是,僱主需要負責外傭在香港的醫療開支,並要向外傭提供來回機票,讓她們在結束合約後返回家鄉。
張結民建議僱主應為外傭購買全保,一旦外傭不幸患癌或發生意外,也足夠應付在公立醫院治療的開支,包括住院及覆診等,同時全保的年費也不昂貴,相比普通勞保的年費只相差100多元。
翻查網上資料,有保險公司的兩年家傭全保計劃,索價約1,051元,即每年約525.5元。每宗事故最高保障金額為1億元、每年住院及外科手術費用最高保障金額為3萬元。
不建議驗癌症指數 基本身體檢查已足夠
被問到僱主應否為即將聘用的外傭安排詳盡的身體檢查。張結民表示,外傭在更換僱主前,大部份外傭公司都會安排她們基本的身體檢查,除非僱主額外要求檢查個別身體部位,否則主要檢查傳染病、乙型肝炎、愛滋病,以及是否懷孕等。
張結民解釋,由於癌症的種類多達過百種,身體檢查不可能涵蓋所有部位,強調基本驗身已足夠。「唔會驗到咁嚴重,例如有冇癌症指數,通常都唔會驗呢啲嘢,可能啲僱主自己都唔會驗啦。」
外傭在有薪病假期間不得解僱 但可商討解約方案
張結民並指,據他所了解,類似Noelyn個案不罕有,不少外傭也在港工作期間患癌,大部份在合約結束後,返回家鄉繼續治療。他又強調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僱員包括外傭在最長120日的有薪病假期間,不得解僱,但僱主可私下與外傭商討解約方案。「所以最緊要就係買全保,同埋基本驗身就足夠喇。」
勞工處網站顯示,除了僱員因犯嚴重過失而即時解僱外,僱主不可在僱員放取有薪病假期間,解僱該名僱員。僱主如違反規定,即屬違法,可被刑事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