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認通訊軟件發兒童色情物品 用錯減壓方式非常後悔 囚2月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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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涉在「KIK」通訊軟件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早前承認2項控罪,案件今(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引述心理報告及背景報告指出,被告已受到非常大的教訓,並非常後悔,重犯的機會低,望法庭輕判。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聽畢辯方陳詞後,遂判被告入獄2個月。

被告連峰(36歲,教師)被控2項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於2023年11月17日及2024年1月8日,在香港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即3張兒童色情相片及4段兒童色情影片。

被告連峰在東區法院罪,被判入獄2個月。

求情稱不恰當方式減壓犯案

辯方律師引述背景報告指出,被告是因工作壓力大及對自己的要求高,用不恰當的方式減壓才會犯案,現已受到非常大的教訓,並非常後悔,心理報告亦顯示被告重犯的機會低。他又指出,案發至今已經一段長時間,此案令被告及其家人都承受了非常大的心理壓力,被告亦已經失去了熱愛的職業,相信已經是一部分的教訓,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ESCC304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