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性侵7童包括三兄弟 非禮兄長時叫其弟拍片 囚13年4月
清潔工聲稱童年在內地曾遭男鄰居性侵及肛交,他稱因惡性循環下,約兩年間在港性侵7名9至13歲的男童,當中有3人是兄弟,他更在性侵其中一名男童時,叫其弟幫忙拍攝過程。清潔工今(27日)在高等法院承認19項性罪行。法官郭啟安判刑時指,被告年幼的經歷並非犯案的理由,且他既曾是受害人,就更不應讓男童歷同樣遭遇,惟被告以「大哥哥」身份佔便宜,與多名男童肛交時未有使用安全套等,重囚他入獄13年4個月。
認14項性侵罪名包括非法肛交
被告趙家興,28歲,承認14項涉及性侵行為罪名,包括2項煽惑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7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2項與16歲以下兒童肛交、2項企圖與16歲以下兒童肛交、1項非禮罪。
另認5罪涉兒童色情物品
另涉5項涉兒童色情物品的罪名,包括2項促致16歲以下兒童製作兒童物品,及3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案發於2020至2022年間,共涉7名男童,他們當時介乎9至13歲。
被告輕度智障兼有孌童癖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屬輕度智障,有孌童癖,同時受10至13歳的男童,和18歲的女子吸引。心理報告則指,被告在社交上孤立,難以和同齡的人士相處。
稱受童年經歷影響而惡性循環
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年幼時在內地居住,被男鄰居性侵。鄰居迫被告口交,以及和他肛交。被告的求情信稱,因年幼的經歷,導致「惡性循環」,干犯本案。辯方又指,被告被還押期間曾經自殺,因此被送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現已深感後悔。
官指被告是危險的性罪犯
法官判刑時則指,被告年幼的經歷並非犯案的理由,又指他是危險的性罪犯。他在休憩場所「尋找獵物」,假裝融入小童之中,取得他們的信任,以「大哥哥」身份佔便宜,又提供利益。部份男童表示不想繼續,但被告未有理會,法官指被告應慶幸,未有被控以更嚴重的罪行。
著被告要控制性慾
法官續指,案中沒有事主的創傷報告,不代表他們沒有創傷。考慮被告和男童的年紀差距、他和部份事主肛交時沒有使用安全套等,法官最終判他監禁13年4個月。在判刑後,法官指被告亦為受害人,應不想事主經歷他年幼的遭遇,著被告控制性慾望。
B母聽兒子電話談及性侵而揭發
案情指,男童A、B和C在維園玩捉迷藏等,認識被告。B的母親於2022年10月,無意中聽到兒子和他人談及遭被告性侵,因而揭發事件,遂報警。警員於同月拘捕被告,並在其手機檢獲多段兒童色情影片,亦揭發另有4名事主E、F、G和H,他們於彩虹邨藍球場認識被告。
被告向B自稱是兒科醫生
被告分別把A、B和C帶到維園附近的廁所,然後以提供遊戲點數卡等利誘,以換取摸男童的下體。此外,被告曾向B稱是兒科醫生,替對方檢查下體,然後以自己的下體磨擦B的下體。被告於另一次事件中,給予B點數卡和雪糕後,稱要做「同性戀的事」,繼而把B帶到殘廁,和對方肛交。B感到痛楚,要求被告停止,被告則要求B要「乖」,並繼續性侵。
性侵F時叫其弟G拍片
案情續指,E、F和G為三兄弟,分別遭被告性侵。其中E在被告的住所時,遭被告摸下體。此外,被告又兩度試圖和F肛交,但不果。其中一次性侵F時,他更指示F的胞弟G以被告的手機拍片。被告又曾和9歲的G肛交,以及非禮G時,著在場的F以手機拍片。
案件編號:HCCC7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