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過去3年收758宗大灣區置業投訴 最高涉橫琴單位約$250萬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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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共建「一小時生活圈」,部份港人近年選擇到內地置業或租樓。消委會由即日起(5日)推出全新網上平台《大灣區住房錦囊》,涵蓋大灣區置業的資訊,提供不同城市置業及租樓的流程,包括特設「大灣區住房註釋」專頁,列出多個對照用詞,例如內地的「不動產權證」相等於香港的「樓契」等。
消委會透露,大灣區置業或租樓的投訴個案,過去3年合計758宗,若撇除本地個案則以珠海及惠州佔最多,分別有20宗及10宗,最高金額涉及人民幣233萬元(折合約249.5萬港元),為珠海橫琴一個包裝修的住宅物業。
涉事發展商先以疫情為由延期交樓,其後又引述當地的法規,稱該物業也不能煮食、供水及居住。最終投訴人感到無助只好向消委會求助,獲轉介至當地消保組織處理,相信已獲妥善解決。

大灣區住房錦囊

消委會由即日起推出全新網上平台《大灣區住房錦囊》,涵蓋大灣區置業的資訊。(網頁截圖)

《大灣區住房錦囊》設五大專頁 提供兩地專業用語對照表

消委會即日起推出全新網上平台《大灣區住房錦囊》,涵蓋大灣區置業的資訊,即包括一手樓、二手樓及租樓。平台設有五大主題專頁,提供不同城市置業及租樓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項,並附以個案分享,期望可成為港人於大灣區置業的導航。

其中,消委會特設「大灣區住房註釋」專頁,整理內地及港澳的房地產專業用語,提供多個對照用詞,以便消費者準確溝通及理解合約細節。例如內地的「不動產權證」相等於香港的「樓契」;內地的「房本面積」則類似香港的「建築面積」等。

涉珠海及惠州投訴共計30宗 解約後發展商未能全額退款

消委會主席陳錦榮表示,粵港澳大灣區置業或租樓的相關投訴,2024年收到192宗個案,過去3年合計758宗個案。大灣區共9個城市中,若撇除香港本地的709宗個案,則以珠海及惠州佔最多,分別有20宗及10宗,其他城市共有49宗。

陳錦榮透露,最高金額的個案涉及人民幣233萬元(折合約249.5萬港元),投訴人於2019年與內地發展商簽署合同,購買珠海橫琴一個住宅物業,合同包括裝修等協議。然而直至2020年底的交樓期限,發展商以國家疫情政策為由,再延後3個月,其後又引述當地政府於2018年所頒布的規定,稱不能按照合同交樓,該物業也不能煮食、供水及居住。

投訴人認為發展商毀約,應承擔責任及賠償,雙方於是簽署解約協議,惟發展商後來稱資金不足未有按協議退款,投訴人感到無助只好向消委會求助,並獲轉介至當地的消保組織,其後消委會再無收到其跟進投訴。

部份港人近年選擇到內地置業或租樓。(資料圖片)

人民幣223萬元買珠海單位 上樓揭無裝修及洗手間要求退款

至於另一宗個案涉及金額人民幣223萬元(折合約238.8萬港元)。投訴人於2018年簽署合約購入珠海一個商住兩用的單位,惟2022年9月實地觀察單位時,發現單位並無裝修及洗手間,最後雙方簽署協議退款,發展商答應分期償還40多萬元,惟投訴人在一年後仍未收到退款。

其後投訴人要求發展商處理,對方只留下投訴人的資料並再無回應,投訴人因此在2024年1月向消委會求助。涉事發展商在港辦公室回應消委會指,珠海辦公室已安排專人處理個案,其後投訴人也再無聯絡消委會,列作「已解決案件」。

消委會主席陳錦榮(左)、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右)。(黃寶瑩攝)

大灣區也有網絡 消委會主席︰唔好以為消委會剩係香港做到嘢

陳錦榮呼籲,若消費者遇到大灣區置業的問題,「唔好以為消委會剩係香港做到嘢」,消委會在大灣區的網絡亦能夠幫助消費者。他並提醒,消費者置業時需要考慮發展商的聲譽,並要仔細閱讀條款及樓盤的詳細資料,包括圖則及相關費用等。

被問到為何兩宗個案都再無跟進投訴,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解釋,發展商或期望可獨立處理個案,甚至以保密形式解決,加上調停及協商視乎雙方的意願,因此消委會不會得知所有個案的最終結果。不過根據經驗,若投訴人不滿解決方案,將會再向消委會求助。

黃鳳嫺說:「大家要明白一樣嘢,如果投訴人萬一攞唔到滿意嘅答案,好多時有機會走返轉頭同我哋講返,然後我哋再去跟進。但若果佢已經係唔再返嚟,好多時根據我哋經驗,應該係有個雙方滿意嘅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