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蔡天鳳前夫離港 女被告稱見租船費3萬變30萬 才開始覺古怪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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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涉助名媛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潛逃案,今(12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昨裁定兩被告表證成立後,男被告林舜不出庭作供,女被告潘巧賢則選擇出庭自辯。她稱Ivy(盧曉虹)家境富裕,兩人相熟兼常一同做義工。當日Ivy問她租船的事時,她初時並無為意,亦不知租船者身份,直至她發現租船費由3萬變30萬,更出現「非法過境」字眼而感害怕。她又重申,以為「Alex」是一個網紅的男友,因被人襲擊想避風頭。她在錄影會面用「著草」字眼,則是警察教她寫的。

男被告林舜(42歲,遊艇公司職員),及女被告潘巧賢(30歲,無業),兩人被控1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指他們與女子「Ivy」串謀於2023年2月24至25日,在港預期一名叫「Alex」的男子,可能涉法律程序或執法機構的調查,作出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助「Alex」緊急及秘密地離開香港。

男被告林舜。(陳蓉攝)
女被告潘巧賢(黑色外套)在朋友組成的傘陣掩護離開。(陳蓉攝)
女被告潘巧賢(左)稱她與Ivy盧曉虹(右)份屬好友,兩人經常一同做義工到老人院探望老人家。(資料圖片)

常與Ivy一同做義工去老人院

女被告潘巧賢作供稱,她和Ivy(盧曉虹)於2012至2013年左右認識,變得熟悉為2015年。她形容Ivy家境富有,從事美容生意,閒時會做義工,兩人「成日糖黐豆」,亦會一起做義工探望老人院。

租船費由3萬變30萬

潘供稱,以她所知林舜與Ivy亦認識,當日Ivy以微信聯絡她找林舜,並跟她說有朋友想租船,但沒有清楚說明朋友的身份。潘對船務船隻等不熟悉,曾質疑Ivy為何她不直接透過Instagram找林,惟Ivy表示其所在地點的訊號差,林又因遺失電話無法使用微信,因此她為二人轉達對話,當中並無就租船一事討論,亦沒有給予意見,更不知道Ivy朋友的真正身份。直到她得悉租船的銀碼由3萬變成30萬,才開始覺得古怪。

曾提議用港珠澳直通車以試探Ivy

潘指出,她後來在訊息中看到「非法過境」的字眼感到驚慌,並說:「咩啊!咩非法入境呀!你哋做緊咩呀!」潘稱她即要求林和Ivy自行溝通,因為她很害怕,以想事情快點了結。潘與Ivy的訊息紀錄顯示,她曾提議Ivy的朋友可以先直接到澳門。潘說當時已感懷疑,提議用港珠澳直通車,因為想試探Ivy的反應,想知道她到底在幫甚麼人,是否真是非法。

蔡天鳳2024年2月24日被揭遇害離世後,警方通緝其前夫鄺港智。(小紅書)
蔡天鳯前夫鄺港智,其身份證的洋名Alex。(資料圖片)

以為張欣欣男友Alex要避風頭

潘供稱,她看到Ivy沒有回應其問題,就更好奇她到底是在幫甚麼人,再追問下,Ivy才說是「Alex」,她當下意會的Alex為KOL張欣欣的男朋友Alex,因為早前新聞報道指該Alex被襲擊,她以為該Alex需要「避風頭」。

強調過程中並無得益

潘又稱,她在過程中並無得益,亦從未提及過如安排成功會有得益。對於在錄影會面中曾使用「著草」的字眼,潘稱:「警員話租得船去避風頭咪走佬,簡短啲嘅話⋯⋯ 佢話唔係會同前面有出入。」

控方盤問時透露,Ivy曾問潘說:「你老竇有冇辦法呀?」指潘曾回覆說:「我老竇呢啲咁細嘅事唔會肯孭㗎」。

案件編號:KCCC11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