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可加可減機制展諮詢 文件指利潤分享比例偏低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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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檢討港鐵票價調整機制諮詢公眾三個月,諮詢文件引述有意見認為港鐵透過「利潤分享機制」撥出的金額偏低;又再次回應以政府股息補貼交通費的建議,重申公帑須運用得宜。有議員認為機制應加入港鐵盈利因素;亦有議員促政府修例,由行政會議把關審批加價申請。

俗稱「可加可減機制」的港鐵票價調整機制每5年檢討一次,原定2018年再檢討,惟政府與港鐵都同意檢討提早一年進行,希望新機制今年實施。(資料圖片)

每5年檢討一次的票價調整機制原定於2018年再檢討,運輸及房屋局3月去信港鐵要求提早一年檢討,早前獲港鐵同意。運房局發表諮詢文件,讓公眾就檢討提出意見,諮詢期由即日至8月19日。

文件:利潤分享金額偏低

文件指,檢討的大方向是維持港鐵作為上市公司財政穩健的同時,更充分回應市民的關注,包括票價調整與港鐵利潤的關係,以及市民的負擔能力。上一次檢討引入了「利潤分享機制」,規定港鐵公司根據每年基本業務利潤水平撥出款項,提供票價優惠回饋乘客,文件引述有意見認為有關金額偏低,只佔港鐵整體利潤1%至1.9%。

文件又指出,港鐵須維持財政穩建,除了因為需要向股東負責,亦由於每年均需用過百億元營運及維修鐵路等;另一方面港鐵作為唯一的鐵路服務營辦商,具重要社會功能,不能只被視為一間普通的牟利商業機構,故有意見認為港鐵處理盈利及票價關係時,可在財政穩建及發揮社會功能間取得較目前安排「更為合適的平衡」。

馬時亨建議政府進一步出售手上持有的港鐵股份,並設立基金穩定各種交通工具票價。(資料圖片)

回應股息補貼建議 指間接以公帑增港鐵盈利

港鐵主席馬時亨早前以個人身分建議,政府應考慮以收取的港鐵股息補貼全港公共交通票價;文件回應,股息是公帑的一部分,必須運用得宜,按需要及優次審慎分配;又形容如一邊以公帑補貼票價,一邊卻讓盈利可觀的公共交通營辦商加價,則等同透過公帑間接增加營辦商的盈利。

議員倡引盈利因素 促修例讓行會把關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認為,新機制應加入因素考慮港鐵盈利,小股東也要認同港鐵應承擔更大社會責任。副主席鄧家彪認為,政府應考慮修例,仿傚專營巴士模式,由行政會議把關,審批港鐵加價申請。

港鐵早前公布按可加可減機制6月起平均加價2.65%,為連續第7年加價,將於5月底公布詳細票價調整及票價優惠。對上一次檢討於2013年進行,除了引入「分享利潤機制」,當時亦引入「服務表現安排」,就每宗31分鐘或以上的列車服務延誤施加罰款,以票價優惠回饋乘客。檢討亦引入封頂機制,票價加幅不得高於全港「家庭每月收入中位數」,惟多年來從未啟動,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