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消防處稱緊急服務受影響 有救護車花41分鐘才到現場

撰文: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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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持續,示威者繼續上街遊行集會,要求政府回應撒回及612暴動定性等訴求。
消防處今(26日)回應查詢時表示,受示威集會影響,近日港島中西區及灣仔區整體的緊急救護服務表現大受影響,當中6月12日更只有63%的服務能在12分鐘內到達現場,較服務承諾的92.5%低近30個百分點;個別緊急個案救護車更需長達41分鐘才能到達現場。
消防處呼籲示威者無論進行任何活動,也要考慮傷病者的緊急救護需要,切勿堵塞道路。

6月21日有救護車前往警總協助,當時示威者「分紅海式」讓路。(梁銘康攝/資料圖片)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近日港島區有大型群眾活動或突發的人群聚集,道路被多重障礙物或大型雜物堵塞,導致救護車往往要繞道才能趕赴現場。

發言人提到,港島中西區及灣仔區整體的緊急救護服務召喚服務表現大受影響;當中在6月12日、16日及21日三日期間,能在12分鐘的目標召達時間內到達現場的救護車,分別只有63%、83%及81%,較服務承諾的92.5%或港島區一般能維持的達標率(約95%)為低。發言人又稱,有個別的緊急個案救護車更需長達41分鐘才能到達現場為傷病者提供緊急治理及送院。

消防處發言人重申,尊重巿民集會及表達訴求,呼籲公眾人士無論進行任何活動,也要考慮傷病者的緊急救護需要,切勿堵塞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