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344人住址被陌生人作選民登記 質疑遭用作種票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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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逃犯條例》修訂的風波仍然持續,料對今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選情有重大影響。《香港01》接獲一宗投訴,有住戶發現,一名陌生人利用其住址作選民登記,懷疑是「種票」。
選舉事務處在本月最少接獲344宗類似個案。選舉事務處現正進行覆核,聯絡相關選民,以核實其登記住址,如未能提供合理解釋,處方會在編製2019年正式選民登記冊時,尋求審裁官批准取消其選民資格,令其不能在本年度選舉中投票。目前正有一宗「反對」他人使用其地址作選民登記的個案,倘獲審裁官裁決,便可取消其投票權。市民要留意,如果只向選舉事務處「反映」有問題個案,或未能取消其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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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姐家中,收到一封林姓女士的選民登記書,惟她一家四口無人姓林。(受訪者提供)

98%只將通知書退回選舉事務處

連月來有反修例市民批評政府漠視民意、拒絕回應訴求,又不滿建制派議員在事件中為政府護航,表明要建制派在選舉中「票債票償」。

區議會選舉在今年11月底舉行,選舉事務處在8月1日公布2019年臨時選民登記冊,記者向處方了解自8月1日至8月19日,有多少市民曾反映或舉報其住址疑被他人利用作選民登記。選舉事務處回覆指,截至19日中午,共有344宗相關個案,其中有336宗(98%)是巿民收到不屬其本人或同住者的登記通知書,並將通知書退回予處方;其餘8宗個案是市民不滿就有人涉嫌利用他人居住地址登記為選民,而向處方投訴或舉報,其中有一名市民更就其個案提出反對,反對有人以其居住地址登記為選民。

居於大埔富亨邨的吳小姐,家裡收到一封給姓林女子的選民登記書。(資料圖片)

一家四口無人姓林 卻收給林姓選民通知書

居住在大埔富亨邨的吳小姐表示,父親8月14日在信箱發現一封不屬其本人或同住者的選民登記通知書,信上的地址無錯,但收信人卻是一名姓林女子,她與家人都不認識此人,「隔離鄰舍無呢個人,我對個名無印象,爸媽都話無親戚朋友叫呢個名。」吳小姐透露,富亨邨本屬公屋,她一家在1991年已在此地址居住至今,是富亨邨落成後的第一批住戶,她一家四口,無一人姓林。

吳小姐表示,過去曾收過一些不屬其本人或同住者的信件,但收到他人選民登記書卻是首次,「以前區議會選舉前一、兩個月,會收到個地址啱,但個名不符嘅信,宣傳啲政黨資訊。」

任何人利用他人地址作選民登記,再而投票,均屬違法。(資料圖片)

舉事務處職員解釋:選民填錯地址或職員輸入有誤

吳小姐懷疑是「種票」。她指早前在網上也看到有新界東選民,住址疑被人利用事件,「大埔多建制派,又多新移民,可能真係俾人利用咗。」她退回選民登記書後,曾在8月15日致電選舉事務處了解。她引述職員稱,將會向該名林姓人士了解,是否填寫地址時有出錯,也會了解會否有職員在輸入資料時有失誤,着她留下聯絡方式,稱會回覆跟進情況,但直至21日仍未收到回覆。

吳小姐續指,該名職員稱因應她提出家裡無林姓人士,該名林姓選民將不能繼續以她的住址,作本年度的選民登記。她又引述該職員表示,由於本年度房委會轄下屋苑的新登記選民高達14萬人,處方難以在短時間內逐一查冊,亦只會在選舉前抽查3%至5%選民,呼籲市民如發現有陌生人以自己住址登記,應盡快聯絡處方,處方會陸續要求選民遞交住址證明。

今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料建制與反對派及素人爭持激烈。(資料圖片)

選舉事務處可向房屋署、房協複核選民登記住址

選舉事務處表示,吳小姐個案屬「投訴」個案,處方已記錄她提供的資料,及作出跟進。由於需要吳小姐及該位林女士同時授權,因此未能就相關個案詳情及跟進事宜提供更多資料。

處方稱,若屬新登記選民,申請人無需提交住址證明;而如屬更改登記住址的申請,申請人又為租者置其屋計劃(如富亨邨)的住客,仍須提交有效住址證明。處方表示,在每個選民登記周期均採取多項查核措施,可查核正式選民登記冊上的資料,其中包括與其他政府部門核對選民的登記資料,以及執行查訊程序,以提高選民登記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有關查核措施包括與房屋署、香港房屋協會及民政事務總署複核選民登記住址;就已登記及新登記選民進行隨機抽樣查核等。處方稱沒有統計本年度屬於房委會轄下屋邨的新登記選民人數。

錯地址解釋不合理 將被DQ

選舉事務處表示,現正覆核吳小姐及其餘343宗個案,會與相關申請人聯絡,以核實其登記住址。如申請人未能提供合理解釋,處方會在編製2019年正式選民登記冊時,尋求審裁官批准將其選民登記取消。

同時,處方亦發現部份個案屬於文書錯誤,或選民在登記表上將部份居住地址錯誤填寫,處方會有相應的跟進,尋求審裁官批准更正有關的選民登記資料。就一名市民提出反對有人以其居住地址登記為選民,處方會將該個案呈交審裁官裁決,如審裁官接納,其選民登記將被取消。任何人如被取消選民登記,在本年度將未能投票,只可在下年度再登記成為選民。處方補充,如有需要,選舉事務處會在不洩露個人資料下,通知投訴人或舉報人處方的跟進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