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傳示威者獲醫生紙帶口罩 政府:醫生需遵專業守則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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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10月5日實施《禁止蒙面規例》,禁止示威者蒙面上街。網上有傳醫生會簽發無日期的病假紙,讓上街人士可「合法」帶口罩,政府今日(6日)發新聞稿,提醒註冊醫生需按專業守則行事,必須如實簽發病假紙。又表示過去曾經有醫生因發出有誤導成分/虛假的醫生證明書,經醫委會調查及聆訊後被定罪及在醫生名冊中除名。
政府又澄清,《禁止蒙面規例》不會影響市民因其個人健康需要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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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人聲稱,有醫生可簽發無寫上日期的病假紙;政府今日引述該網上傳言特意發新聞稿,提醒註冊醫生簽發假紙時,需遵守醫委會所頒布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

守則列明,醫生發出的報告及證明書内容必須具備無庸置疑的真確性,醫生不能在當中加入未經適當步驟核實的内容。醫生必須為病人提供適當的診症服務後,才可發出病假證明書。診症日期及發出日期必須在證明書上如實記錄,包括發出追認病假的病假證明書。

港府指,過去曾經有醫生因發出有誤導成分或虛假的醫生證明書,經醫委會調查及聆訊後被定罪及在醫生名冊中除名。

禁蒙面法不會影響市民因健康需戴口罩

聲明同時澄清《禁止蒙面規例》旨在處理有關公眾集會及遊行,或在公眾地方戴上蒙面物品以免遭到識別的情況。從公共衞生的角度而言,佩戴口罩仍然是有效預防疾病感染或傳播的途徑。規例不會影響市民因其個人健康需要佩戴口罩。政府呼籲醫療專業人員續以專業態度服務市民,攜手遏止暴力在社會進一步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