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開槍】18歲男子被控無牌藏槍 亦有就早前串謀傷人案被起訴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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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翠屏商場上周五發生開槍事件,涉嫌與案有關的18歲男子,今早(23日)在粉嶺法院提堂,他除被控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等罪外;亦被指與警方本月8日搜出大批武器的案件有關,同時就該案被控一項串謀傷人罪。被告暫毋須就各項控罪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兩宗案分別押後至明年6月及2月再訊,以待警方化檢槍械等。被告未有申請保釋,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蘇緯軒12月20日晚在大埔翠屏商場被捕。(資料圖片)

大埔涉藏槍案押至6月再訊

身穿黑色羽絨外套的蘇緯軒(18歲,報稱無業)今被押上法庭,表現坦然平靜。

就大埔翠屏商場的案件,被告被控「有意圖而射擊」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兩罪。控罪指他在今年12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5號舖外,意圖抗拒合法拘捕而射擊一名警務人員;及在大埔無牌管有一支裝上14粒子彈彈匣的手槍、一支長槍、六個合共裝有211粒子彈的長槍彈匣,及兩個合共裝有30粒子彈的手槍彈匣。此案押後至明年6月8日再訊。

控方指與警糾纏時疑曾開槍

據了解,警方因覺得被告可疑而上前截查,被告突然從腰間掏出手槍,與警方糾纏時開了一槍。事件中無人受傷,期間一名與被告同行的人士逃離現場。警方其後在翠屏花園C座某住宅單位搜出其他槍械及一件避彈衣。經初步檢驗,部份涉案槍械為真槍。

被指涉早前串謀傷人案

被告另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在今年12月8日,在香港與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意圖使該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控罪中提到的5人兩周前被落案起訴,此案押後至明年2月1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將與該5名被告一併應訊。

據悉,警方檢查他們的手機記錄,認為蘇有份參與,角色疑為槍手,遂對他提控。

被告未有申請保釋,交由監房看管。庭上又透露他早前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罪,並獲法庭批准保釋。控方今申請提返令,以讓他明日就該案出庭,獲蘇官批准。

案件編號:FLCC5525-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