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案】張曾接洽的潛在投資者 曾涉900億元劣質假文件案

撰文:李慧娜 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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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涉嫌在任商交所主席時,與下屬串謀向證監會隱瞞資金不足的情況。張自辯時承認當時公司營運資金不足,他四出「撲水」時,得知一名內地商人戴麟懿有意投資2億美元,他相信戴是真投資者,惟戴的支票彈票,張最終亦主動會證監會交回牌照,張今早(1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成。
翻查資料,張在自辯時提到姓戴的內地商人,在商交所「爆煲」後亦有被捕,並揭發戴藏有大批假銀行文件,賬面數值達900億元,當中有假支票副本及假銀行信等,但文件錯漏百出,十分兒戲,有些連銀行英文名也串錯。

警方於2015年調查張震遠任主席的商交所時,同時亦揭發了兩宗假文件案。(資料圖片)

張自辯稱信戴是真投資者

商交所因營運資金未能符合證監會要求,張震遠自辯時透露,2012年他經介紹認識內地商人戴麟懿,戴答應投資2億美元,並承諾會先將其中3000萬美元(折合約2億5000萬港元)存入商交所的戶口。張稱他相信戴是真投資者,惟戴簽發的支票全部彈票。張最終主動把牌照交回證監會。

商罪科調查揭戴藏假文件

警隊的商罪科與證監會在2013年5月開始調查商交所的同時,曾到尖沙咀一間酒店搜查戴等人的房間,並搜出32 份虛假銀行文件,包括存款證明、支票、確認信、結餘證明書等,文件顯示金額達900億元。

戴與兩名男子李善容及連春仁被捕,戴、李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連、戴則被控另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戴當時因已逾期留港16天,再另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

Signature串成Signaturf

戴與另兩男的案件,2014年在區域法院審理,控方在庭上呈上警方在戴的房間搜出賬面值達900億元的文件,竟是錯漏百出的一叠影印本,不少銀行職員有被傳召出庭,一眼便看穿是假。其中一名滙豐職員供稱,涉案文件的戶口號碼有13個數字,但該行的戶口號碼只由12個數字組成;亦有銀行職員發現涉案支票上「串錯字」,將「Authorized Signature」寫錯成「Authrized Signaturf」。

文件中出現不存在的部門

有渣打職員亦發現,文件上的渣打銀行英文名出錯,由「Standard Chartered Bank(Hong Kong)Limited」寫錯為「Standard Chartered Bank」,而涉案文件提到的部門「Investment Banking and Securities」根本不存在。職員又指,涉案的擔保函件上亦有兩個偽冒渣打主席John Peace及行政總裁Peter Sands的假簽名。

戴稱文件只是樣本

戴麟懿自辯時直認文件是假的,並解釋只是工作用的「樣本」。他又自爆認識張震遠,並透露由一名姓伍男子介紹,要為商交所提供資金證明。戴稱他有向張震遠說,該文件是不能用的。但他管有其餘的假文件,則無提及與張有關。他後來又在聆訊中主動澄清:「本案與商交所無關,與張震遠絕無關係。」

其中一被告做見證人簽署

與戴同被捕的兩人中,連春仁稱需要向國家教育局證明他有足夠資金辦學,戴稱可找人借款1100萬美金,故來港與戴商討,但涉案文件屬戴所有;李善容則稱曾應戴要求,在一份「質押貸款協議」作見證人簽署,李稱不認識張震遠。

3被告全部罪成兼判囚

法官最後裁定戴等3名被告知道涉案文件屬虛假,相信他們意圖令自己或讓他人使用該批文件,若有人接納該批文件而批出貸款,將會構成損失或風險,裁定他們全部罪成,被判囚30月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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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交所搜出涉5億美元假文件

另外,警方又在商交所總部搜出一份5億美元的虛假資金證明書副本,該文件屬於馬來西亞籍商人Ong Shen Kuo(譯音王雄本),案情指他曾把有關文件以電郵上傳予張,該假文件顯示有逾5億美元的資產,Ong提張資金證明未核實不能用,張之後有把該份以PDF格式儲存的文件下載下來。

Ong後來在東區法院承認管有虛假文書罪,被判入獄半年。當時的主審法官指出,該文件與商交所並無關係,但張似乎對這文件甚感興趣,曾建議警方應徹查,最終張並未有就此案被提控任何罪名。

張曾因拖欠工資被判社服令

雖然張最終沒有因這兩宗假文件案而被控,但張在2015年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曾因拖欠員工薪金案被控,並被裁定罪名成立,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此外,他亦在同年被法庭頒令破產,之後更被禁出任公司董事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