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港鐵列明勸喻乘客3次方報警 工會憂職員受襲機會增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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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發,特首林鄭月娥周一晚公大收緊防疫限制,立法規定市民乘搭交通工具均須佩戴口罩,否則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並於今日(15日)起生效。
港鐵日前向員工發出內部指引,提及新規例下,未滿兩歲的幼童及有合理辯解的人士可不佩戴口罩,包括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而未能戴上口罩、依靠讀唇溝通,以及被警方要求除下口罩等情況可獲豁免;惟未有佩戴口罩又不屬豁免人士。港鐵則建議職員先後發出3次勸喻,方要求離開車站範圍,倘未有遵從可報警處理。
港鐵兩個工會均認為,相關法例實際執行上存在困難,倘遇到橫蠻無理的乘客屢勸不果,憂慮職員受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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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種情況可獲豁免佩戴口罩

根據港鐵的內部指引,乘客倘因身體或精神疾病而未能佩戴口罩;依賴讀唇溝通;有合理原因不戴口罩以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受傷害;在合法及合理必要情況下飲食、服用藥物及保持個人衞生;在公職人員執行職能過程要求涉事人除下原本佩戴的口罩,以上情況均可獲豁免佩戴口罩。

文件又列明,當乘客聲稱有合理辯解,主管可按情況作出適當判斷,並要求涉事乘客出示相關疾病或殘障的證明,倘有任何疑問亦可尋求警方協助。同時提醒,處理上述情況,可先請乘客到較少人的地方,以免引起公眾關注,並應與乘客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

港鐵兩個工會均認為,新規例實施,前線職員執行上存在困難,且憂慮勸喻期間會與乘客產生衝突。(資料圖片)

3勸無效可報警 車廂可廣播要求乘客佩戴口罩​

對於未有佩戴口罩且無合理辯解的乘客時,指引則建議先勸喻乘客須佩戴口罩,方可進入港鐵付費範費或登上列車,倘乘客未有遵從則建議再勸喻2次;如仍然不果,則可要求乘客離開車廂或車站範圍,否則職員可報警處理。

而車長處理事件時,倘發現乘客在車廂內無戴口罩,可先廣播要求乘客佩戴口罩,倘未有遵從可通知青衣車務控制中心,安排站務職員處理;倘發現乘客在月台或車站大堂無戴口罩,則可轉交予月台職員處理。

香港鐵路工會聯合會副主席譚建釗表示,港鐵職員不是執法者,若遇到乘客不戴口罩,僅能作出多次口頭勸喻,但實際上遇到橫蠻無理的乘客,多次勸喻不果,僅能報警處理。譚建議,港鐵在可行情況下,可提供少量口罩予忘記攜帶口罩的乘客,以減少職員與乘客之間的衝突。

港鐵新動力主席陳凱暉同樣認為,前線員工執行相關法例存在困難,亦令前線同事捲入衝突的局面,加上規例生效的首日,今早大圍站發生首宗港鐵乘客拒戴口罩事件,擔心同事日後會因衝突受傷,促請乘客搭車期間應自律佩戴口罩。